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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6成「消防安全指示」未遵辦 擬第2季提修例草案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4月19日09:10 • 發布於 04月18日09:13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屋宇署和消防處向全港大廈發出的36萬份「消防安全指示」中,有六成未遵辦,但未遵辦不等於完全「無做嘢」,絕大部份有相關工作在進行,部門會就每宗個案的情況,讓大廈業主延期。

在特別財委會會議上,有議員關注部門向大廈發出的大量「消防安全指示」未獲遵辦,檢控數字偏少,亦未有判監,鄧炳強解釋,對於完全無遵從的個案,有2950張「消防安全指示」已經成功檢控。對於被指檢控數字偏少,他指會按情況,研究是否加強檢控。鄧炳強又指,消防大部分屬公共責任,例如防火門、喉轆問題,或通道上的雜物等,要找出個人責任有困難,只能向法團罰款,由業主攤分。

政府建議修例加強相關罰則,以及賦權政府部門入場進行消防工程糾正,鄧炳強指,有關修例草案原訂第四季提交立法會,現時會「快馬加鞭」,加快至今年第二季提交。

另外,鄧炳強指,當局將提出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立法建議,將包括水、電、煤和主要銀行等大型關鍵基礎設施,對中小企無大影響,立法目的是希望營運者負上網絡安全責任,以有效抵禦網絡挑戰,會要求關鍵基礎設施有專責網絡安全部門,能夠制定網絡安全計劃,進行全面評估,草擬應變計劃、事故演習和進行網絡審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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