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諸啟邦去年在機場準備離境時,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上衣,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法官認為被告明知故犯
被告的行李中還有印有「光復香港」字句的旗幟,以及印有「香港獨立」的衣服。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展示物品的時間較少,被告本身無政治聯繫等。但蘇惠德指涉案煽動字句早前已被裁定危害國家安全,被告明目張膽身穿印有煽動字句的衣服,毫不避忌地在人多的地方遊走,屬明知故犯。蘇惠德表示,加上被告從台灣購入涉案物品,顯示他明知犯法,其行為較單純轉發訊息嚴重,須判處具阻嚇性判刑。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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