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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屆滿!澳門民署指領養場地未達要求 逸園或被控遺棄動物隨時罰千萬

蘋果日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06日12:57 • 發布於 2018年10月06日12:44
早前澳門逸園賽狗專營權屆滿,約530隻格力犬,當時由澳門民政總署及保護動物團體照料。(資料圖片)
早前澳門逸園賽狗專營權屆滿,約530隻格力犬,當時由澳門民政總署及保護動物團體照料。(資料圖片)
逸園狗房一隻4歲另5個月大產自澳洲的雄性格力狗,昨日發高燒,今日病逝。(社內相)
逸園狗房一隻4歲另5個月大產自澳洲的雄性格力狗,昨日發高燒,今日病逝。(社內相)
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午出度活動後表示,早前因為颱風影響及環保局的技術意見,安置場所部份設施須進行改善,當時已延長期限,而今日決不再延長格力犬的領回期。(政府新聞處圖片)
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午出度活動後表示,早前因為颱風影響及環保局的技術意見,安置場所部份設施須進行改善,當時已延長期限,而今日決不再延長格力犬的領回期。(政府新聞處圖片)
澳門愛協主席馬浩賓。(互聯網)
澳門愛協主席馬浩賓。(互聯網)

澳門逸園賽狗場結業至今逾3個月,惟場內逾500隻格力犬仍未有安居之所。逸園原擬於路環設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惟澳門民政總署今日宣佈,再次評估場地後,發現場所的噪音防治措施未滿足技術意見要求,故逸園未具條件領回狗場內的格力犬,民署將按《動物保護法》檢控其遺棄動物,並依法追討照顧狗隻的費用。根據《動保法》規定,遺棄動物可被罰每隻2至10萬元,逸園有機會被罰最少1,000萬元。

民署今傍晚發出新聞稿,指該署聯同環保局再到臨時安置中心視察,發現場所的噪音防治措施仍未滿足技術意見要求,故民署認為逸園計劃用作安置格力犬的場所,仍未能符合條件,故逸園亦未具條件領回狗場內的500多隻格力犬。

民署稱,逸園早於2016年已知悉必須於本年7月20日前遷離狗場,完全具有充足的時間制定並落實格力犬的安置計劃,但逸園在處理格力犬安置問題上一直採取拖延的態度,至期限屆滿仍未能提供可行方案,且於當日遺留全部格力犬於狗場內。直至7月21日民署按《動保法》介入,且經民署及社會譴責和催促下,逸園才提出多個安置計劃,民署已酌情將領回格力犬期限,延期至今日,惟逸園仍未能為格力犬提供合適安置場所,民署將按《動保法》檢控其遺棄動物,並依法追討照顧狗隻的費用。

澳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午出度活動後表示,早前因為颱風影響及環保局的技術意見,安置場所部份設施須進行改善,當時已延長期限,而今日決不再延長格力犬的領回期,如臨時安置中心仍不符合要求,當局將決定放棄遷移格力犬的安排,狗隻會留在狗場照顧。又指逸園若沒有條件設立格力犬安置場所,政府會接管格力犬並啟動處罰程序,犬隻會繼續留在狗場,處罰程序時間則要看雙方聽證和控訴情況而決定,處罰金額暫時無法訂定。

澳門愛協主席馬浩賓晚上發文指,收到逸園通知澳門愛協及其義工均不能再進入逸園。而他將會向愛協董事局請辭,藉此希望愛協可找到一個更好、有能力與澳門當局有「合適關係」 (“appropriate” relation) 的人出任。

此外他又透露,在此期間逸園狗房一隻近5歲大產自澳洲,原擬在明年1月轉移到意大利的雄性格力犬,昨日發高燒,今早被發現死亡,澳門愛協已要求民署對該犬隻作解剖,因該格力犬前一日是由民署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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