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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不求人」港大電子範本供下載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8年06月21日19:43 • 發布於 2018年06月21日19: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學院推出「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製作了合適而又平衡租約雙方權益的租約範本及指引,供市民免費下載使用;租約範本包含維修保養責任、提早解約等常見條款,並以淺白語文草擬,避免使用法律用語,協助市民訂立切合自身需要的住宅租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解釋,坊間出售或網上提供的租約範本,未必由熟悉租務法律的人士編寫,往往出現過時、已廢除的條文,使用後可能招致糾紛。

現時市民自行簽訂租約,多數從文具店購買,或從網上下載範本。不過,曾在國際律師事務所,土地註冊處及律政司工作,有多年草擬法律文件經驗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就留意到坊間這些租約範本都存在問題,原因是這些範本未必由具法律知識人士草擬,相關條款模糊,而及所提及的法例亦已不合時宜。

她舉例指這些的範本,內容非常簡單,如沒有包括現時常見的「一年死約、一年生約」的租屋方式,結果不少租約上只會將有關條款手寫加入。但用詞往往存在不清晰的地方,於是就看到雙方產生不同的糾紛,例如究竟應該於第十二個月遷出或是第十三個月才遷出等,容易引發爭拗。不少範本更有引用一條早於十多年前已廢止的法例,顯示範本亦已不合時宜。

有見以上問題,陳淑儀及專業法律教育部客席副教授湛樹基和一群學生團隊去年獲港大知識交流基金贊助,用大約一年時間製作了包括租約範本及指引的「住宅租約不求人︰電子資料冊」,現已上載於「社區法網」網站,供市民免費使用。

團隊成員,港大法律系學生林進達介紹指,他們草擬的範本有繁、簡體中文及英文三種語言,使用時只須將雙方資料及物業地址等填上,並因應不同的條款將不適用的字眼刪去或另外填上,過程簡單,而他們亦已使用較淺白的文字,並在草擬範本時考慮到如何保障及平衡雙方的權益。

此外,他又提及在業主角度而言,租約簽署後仍須加蓋印花,或進行註冊等手續。但相關的資料其實相當零散,市民較難找到,故資料冊的指引部分,就可一站式提供以上資訊,方便市民完成上述程序。但陳亦補充指,因劏房的合法性或有疑問,故未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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