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學生不滿16歲少年追求其女友,前年聯同9名童黨在觀塘某後巷禁錮毆打少年,再挾持他到飛鵝山繼續施襲,期間拍攝少年的裸照,又迫他吃樹葉。涉案11人原被控非法禁錮、製作色情物品等罪,由於事主不願意出庭,其中6名被告獲撤銷控罪。4人否認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今裁定表證不成立,各人毋須答辯。而在開審前已承認兩罪的17歲男學生,准保釋至5月25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早前爭議,4名被告錄影會面片段的招認是在威迫利誘下錄取。黃官今拒接納大部分警方證人的證供,例如有警員的書面證供幾乎一樣,不排除有人說謊,互相抄襲;另外又有警員在開始錄影前用了一個多小時檢查被告的手機,難以排除警員是否如辯方所指曾教唆被告招認,終拒接納所有片段呈堂,裁定各被告毋須就普通襲擊罪答辯。至於涉及第3及第4被告在飛鵝山襲擊事主的手機影片,黃官認為控方無法證明片段在何時拍攝,亦難以辨認戴上口罩的人的容貌,故兩人亦毋須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答辯。
辯方求情指認罪男被告已還柙5個多月,上了寶貴一課。他現有穩定工作,但案發後沒有學校肯取錄他。
案情指,17歲學生翌日在錄影會面下招認事發因不滿事主追求其女友而報復,用女友電話傳訊邀約事主到場,期間事主曾還手但逃跑不果,及後被帶上飛鵝山後拍攝裸照,被迫做掌上壓及吃樹葉,他自稱在旁從未動手。
5名男被告依次為18歲無業倪俊文、17歲黎姓學生、16歲收銀員、14歲學生及16歲學生,同被控於2020年8月4日分別在觀塘鴻圖道鴻圖樓後巷襲擊莫子賢。除倪俊文及16歲學生外,其餘3人再被控同日在飛鵝山飛雲路襲擊莫子賢致造成身體傷害。另外6名13至18歲被告早前已獲撤控。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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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8
Violet🐱
社會垃圾
2022年07月02日03:00
Florence Kan
這種判法,難怪新一代如此放肆,越發囂張!
這種判法,無疑是誤導新一代,人多等如惡曬,可以無法無天!
公眾人物要體諒
多人犯案不審理
高學力應該輕判
年輕人要比機會
這就是港式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2年05月11日08:04
Aby
要好好教育下
2022年05月11日03:42
Manfred
香港未來令人擔憂
2022年05月11日00:13
Paul Cheung
律政司應該上訴。
2022年05月10日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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