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阪一名男子在牛肉飯連鎖店吉野家,用沾有自己口水的筷子,直接夾取公用容器內的生薑食用,並拍片放上社交平台,被控妨礙業務、損壞財物等罪名。大阪地方法院昨(2月15日)判他入獄2年4個月,罰款20萬日圓(約10,426港元)。
35歲任職建造業的被告嶋津龍 2022年9月 在大阪市住之江區的吉野家店內用餐時,以私用筷子吃供食客食用的生薑,還以類似「扒飯」的動作食薑,同行的另一名男子岡敏秀還拍片上傳至短片分享應用程式TikTok。
吉野家2023年2月5日首次發現影片後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二人。嶋津龍被捕後供稱「我只是想讓大家笑」,岡敏秀亦稱「想讓大家看看搞笑的事」,所以拍片並放上網。
嶋津龍在法院承認控罪,由於他還涉嫌以營利為目的栽種、持有大麻,法院將案件一併處理。
大阪地方法院裁判官高橋里奈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自私、有惡意,並無考慮會對吉野家造成負面影響,又指被告雖然有悔意,但有犯罪前科,規範意識低,刑事責任重,因此判以監禁及罰款。而同案的另一名被告岡敏秀在去年7月已被判罰款30萬日圓(約1.5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