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1月27日15:30 • 發布於 2023年01月27日15:30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5天。控方今續就《立場》美術部作品盤問,質疑配圖醜化警員,於社會氣氛熾熱時發布會「火上加油」,傳媒應該「收斂」。鍾沛權不同意,重申從不認為香港社會達致「好極端」情況,亦認為香港公民質素高、社運成因複雜,「唔係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嚟」,控方不應假設公民「好無知」,亦絕不能因2019年社會持續有衝突,就將衝突歸咎於傳媒煽動。鍾沛權又批評控方邏輯:「你開案陳詞成日有啲叫『不言而喻』嘅講法呢,你唔可以話A同B同時存在,就話A引致B,咁邏輯唔係咁㗎嘛。」

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 鍾:令讀者會心微笑

主控伍淑娟今續就特刊《立誌》內,《立場》美術部「經典作品回顧」收錄的配圖盤問。其中2019年12月8日發布的圖片,寫有「7.21」,並有防暴警與白衣人「搭膊頭」的畫面。伍淑娟質疑圖中白衣人的防暴頭盔、眼罩、手套、口罩「係你哋加上去」,「顯示呢啲先係暴徒」,鍾稱圖片是根據《香港電台》拍攝到的畫面,諷刺警方沒有對手持武器的人士執法,他不清楚白衣人當時衣着。

無標題
無標題

至於2019年12月9日就〈休班警帶伸縮警棍機場離境 無被捕可繼續行程 江永祥:同事一時大意〉報導的配圖,將兩支伸縮警棍穿在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的鼻子,其嘴巴亦「跌咗落嚟」,鍾指圖片設計「有少少玩味性質」,嘴巴下跌意味江提及警員一時疏忽。郭偉健和伍淑娟均表示「睇唔明」,鍾解釋同事將該事件的元素放進圖中,「讀者睇到可能有少少會心微笑。」

郭偉健和伍淑娟多番問「會心微笑係邊個位?」,伍又指警隊「會覺得你醜化佢」,鍾答「我只可以講唔同人睇會有唔同感受」,「呢個真係編輯判斷,我覺得有咁嘅(會心微笑)效果」。伍又質疑嘴巴「跌落嚟」是反映江永祥「唔可信」,鍾認為僅諷刺江為警員疏忽行為辯護、「解話」,「有啲令人『O嘴』。」他同意郭偉健指「諷刺」有負面意思,但重申政治漫畫的演繹開放。

IMG_4290
IMG_4290


鍾沛權

郭偉健問及,《立誌》標明「經典作品回顧」,為何該些作品是經典。鍾解釋,純粹是同事挑選出特別有效果、有反應、讓讀者較深刻的作品,他尊重他們選擇。伍淑娟指是「代表你哋立場」,鍾回應只是反映《立場》在嚴肅報導外「仲有其他面向嘅內容」,包括有諷刺意味、針砭時弊的政治漫畫創作。

控方質疑社會不穩傳媒應「收斂」 鍾否認會「火上加油」

伍淑娟其後提及,於7.21圖片發布的12月8日,民陣舉行國際人權日遊行,有80萬人參加,並使用「魔警橫行」等橫額,當晚有人於終審法院縱火。伍續問,當時社會氣氛熾熱、大家已「㷫烚烚」,12月8日發布該張圖是否「火上加油」?鍾指無法判斷,因對伍所指背景無印象,亦不確定圖片發布時間。

伍續指,江永祥高級警司一圖於事件翌日、12月9日發布,再問會否認為是「火上加油」,傳媒應「收斂吓」,不應發布具煽動性圖畫。鍾重申政治漫畫通常針對當權者,諷刺政府「做錯嘢」、反映民情對官員行為的觀感等,「意在言外」,以藝術表達共鳴或會心微笑的效果,而該圖只是獨立配合江稱警員一時疏忽的新聞,與伍提及的背景無直接關係,「唔覺有咩火上加油。」

螢幕快照 2023-01-27 下午8.44.37
螢幕快照 2023-01-27 下午8.44.37

伍再問鍾,是否認為「去到一啲好極端嘅情況、社會好唔穩定嘅情況,就應該收斂吓?」。惟鍾反駁指自2019年6月開始,雖有示威者造成破壞,及有激進如昨日的「V小隊」,但一直認為社會未去到「好唔穩定」,會「斷崖式」惡化下去的情況,重申與外國暴亂比較,香港社運較剋制,社會仍能如常運作,「可能你所謂穩定同我所謂穩定嘅理解幾唔同啦」。鍾又強調,不滿情緒未得疏導,不代表傳媒報導反映社會情況或創作政治漫畫,就會導致「一觸即發」,強調該些不滿源自更深層矛盾,「我唔覺得我哋做嘅嘢可以做到煽動。」

鍾:社運由複雜原因引起 不能歸咎傳媒煽動

鍾又主動提起,控方曾稱《立場》帖文的留言反映讀者被煽動,但他認為只是反映民情民意。伍指會「多一個平台畀佢哋講」,鍾答「佢哋都去警方平台留言,你唔可以話警方發帖係有意圖煽動啲人批評法官啦」,旁聽席發笑。鍾續批評控方邏輯,指「你開案陳詞成日有啲叫不言而喻嘅講法呢,你唔可以話A同B同時存在,就話A引致B,咁邏輯唔係咁㗎嘛」,又說「唔可以2019年持續有衝突,就將個衝突歸咎於傳媒嘅煽動,個社會問題唔係咁簡單囉」,指若過去大型社會運動是由傳媒或外國勢力煽動,並不會有此形態。

伍此時提及何桂藍專訪帖文下,有留言稱「呢場運動冇咗記者點成事」,又指記者是「手足」,問鍾認為該種情緒是否正確。鍾苦笑指該句話有很多演繹,「可能你最後都想指向話,好大程度傳媒引致緊成場運動」,但重申過去香港大型社運均因自由或公民權被影響而爆發,「我哋要面對呢個真正嘅原因」,「如果你純粹想歸咎於傳媒操作出嚟、煽動出嚟,我只可以講一定唔係咁嘅一回事,一定唔係我哋《立場新聞》可以煽動到出嚟。」

鍾:公民並非無知 社運「唔係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嚟」

至於2019年9月1日,《立場》發布寫有「721」和「831」的圖畫,當中的「1」字分別顯示手持藤條和警棍。伍淑娟指9月1日有「和你飛」堵塞機場,「8.31未調查㗎嘛,但9月1日你哋已經將佢歸納咗警方導致有咁嘅事。」鍾解釋當時有清楚畫面顯示市民跪地求饒仍被警員施以武力,故該圖是諷刺警方無向7.21攻擊市民的白衣人執法,但卻在8.31向無威脅市民施武。他指配圖有事實基礎,重申公民行動「唔係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嚟」。

無標題
無標題

鍾又提及,控方似乎有個假設,即香港的公民資訊來源很有限,是「好無知、好容易受煽動、知識好有限」的一類人。惟他直言傳媒「唔會假設啲公民係動輒咁易受到煽動迷惑」,而是假設公民有理性、對作為公民的責任和權利有認識,可透過言論自由空間互相辯論,達成對社會有利的共識。故就該圖,他沒有考慮會否對9.1的事件火上加油,「我唔覺得嗰日嘅事件會掣肘住我,或者自我審查某啲內容唔去發布。」

配圖將「talk」砌成槍諷刺林鄭欲對話卻「嚴陣以待」感覺違和

至於2019年9月26日的配圖,顯示「HongKongers」問「talk?」,而「Carrie」的「talk」則砌成槍的形象,文字描述指林鄭當時進行「社區對話」,警方在場外嚴陣以待,攜大型裝備箱子,又有多款彈藥。

無標題
無標題

鍾解釋,林鄭當時進行社區對話,原想展現與民眾重新對話的姿態,但卻在場館外動用大量警力佈防、「嚴陣以待」,令人感覺「好違和」,圖片是諷刺此違和感。伍問訊息是否「非常負面」,意指「特首唔想同你傾,攞支槍」,鍾稱是反映當時普遍質疑,以象徵藝術手法將民情表達。伍續指,圖片顯示有子彈,似乎更超出描述文字,指政府已「開埋槍」、「會出示暴力鎮壓你哋」,鍾不同意,重申政治漫畫會使用較概括或象徵意味重的手法,「呢個係你嘅解讀。」

至於2020年5月15日聶德權調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對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立誌》配圖將林鄭放大至只見身體一部分,聶德權則向林鄭宣誓。鍾指刻意放大特首身形,意味下屬「相對上地位係矮小啲」,或有諷刺意味。

控方質疑社論表達「繼續抗爭」 鍾否認 稱僅望忠於傳媒專業

控方又就《立誌》標記2020年6月12日的社論盤問,當中提及「一國兩制走樣變形」等,鍾沛權指不肯定於《國安法》立法前或後撰寫,但同意是表達他們對《國安法》擔憂,及當時面對言論自由可能收窄下,《立場》仍會持續「忠於專業,探索事實、去蕪存菁、監察權貴、為無聲者發聲、為香港發聲」。

控方又引社論末段「如今,香港岌岌可危,我們願意與香港人同呼吸共患難,一同捍衛自由火炬;當核心價值奄奄一息,力挽狂瀾的責任,就落到我們每一個香港人身上。願我們萬眾一心,冒住炮火前行,毋負此生」,問「冒住炮火前行」做什麼,鍾重申是作為傳媒「攞起支筆書寫」,伍淑娟質疑他們實意圖「繼續抗爭落去?」,鍾答:「我冇咁講,係你咁講。」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seesq
seesq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版權: 禁止衍生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