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歲女童前年4月,在土瓜灣馬頭圍邨休憩處,遭10名男女包圍及拳打腳踼,又被搶去身上現金及被拍下裸照,10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15至21歲,被控襲擊及非法禁錮等罪,其中8人被裁定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3名被告判監2年,1人判監1年半,另有1名未成年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3名認罪的被告,全部判入更生中心。案中另有兩名被告獲判無罪。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被告在深夜時趁事主孤立無援,以不同手段欺凌,令女事主心理受到好大創傷,臨床心理學家評估事主後,認為她因此而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反應及焦慮症,情況嚴重,須接受心理治療。
留言 17
Rayhung
影響人一世,就2年?
9小時前
Happy小朋友
要重判這些罪犯
9小時前
阿偉
1.5太輕
9小時前
Jake🇺🇦
全港最大犯罪集團磚材
9小時前
張靈龍 Jacky
判重啲得唔得?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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