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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女童襲擊禁錮拍裸照 8被告判監逾1.5年及進更生中心

商台新聞

更新於 4分鐘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一名14歲女童前年4月,在土瓜灣馬頭圍邨休憩處,遭10名男女包圍及拳打腳踼,又被搶去身上現金及被拍下裸照,10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15至21歲,被控襲擊及非法禁錮等罪,其中8人被裁定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3名被告判監2年,1人判監1年半,另有1名未成年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另外3名認罪的被告,全部判入更生中心。案中另有兩名被告獲判無罪。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被告在深夜時趁事主孤立無援,以不同手段欺凌,令女事主心理受到好大創傷,臨床心理學家評估事主後,認為她因此而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反應及焦慮症,情況嚴重,須接受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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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

  • Rayhung
    影響人一世,就2年?
    9小時前
  • Happy小朋友
    要重判這些罪犯
    9小時前
  • 阿偉
    1.5太輕
    9小時前
  • Jake🇺🇦
    全港最大犯罪集團磚材
    9小時前
  • 張靈龍 Jacky
    判重啲得唔得?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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