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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拖上陣無檢查裝置 載女客玩滑翔傘致骨折 男警被勒令辭職認罪候判

on.cc 東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on.cc 東網
被告今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控罪。
被告今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控罪。

一名男警兼任滑翔傘教練,2023年經社交平台「小紅書」認識一名女子,及後在一餐晚飯期間為對方上了一課「滑翔傘理論課」後,便帶她到馬鞍山昂平。被告沒有檢查裝置,及說明應變措施的情況下,即載女子玩雙人滑翔傘,結果數秒後安全帶鬆開,兩人墜坡,女乘客受傷。涉事男警被控一項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他今日(27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認罪。辯方提及,本案為首宗以《民航法》檢控的案件,被告事後被勒令辭職,失去警隊工作,深感後悔。法官把案押後至2月17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保釋候懲。

被告袁偉傑,曾經任職警察及滑翔傘教練。他今日承認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0月2日,在香港,作為雙人滑翔傘的飛行員,疏忽地致使或准許滑翔傘危及他人,即該滑翔傘的乘客張藝琦。同意案情指,2023年6月,女事主張藝琦透過「小紅書」,聯絡自稱滑翔傘教練及警員的被告,表示有興趣學玩滑翔傘。被告說事主無需支付學費,但要經他買所需用具。2023年9月,被告與事主共晉晚餐,期間為事主上了「滑翔傘理論課」,被告聲稱自己是美國三角翼及滑翔傘協會註冊教練。惟實際上,當時被告已被停牌。兩人相約在10月2日玩滑翔傘。

案情續指,10月1日,事主透過即時通訊軟件WhatsApp問被告有何需要準備,被告回答沒有。翌日,兩人在馬鞍山昂平見面,被告提供了頭盔給事主,便用雙人滑翔傘載事主起飛。被告沒有說明任何事前準備、升降或緊急情況下的應變措施,也沒有檢查裝置。結果,起飛後數秒,安全帶即鬆開,兩人墜落附近斜坡。事主由飛行服務隊送院治理,右腳踝嚴重骨折,接受了4次手術,康復後右腳踝活動能力嚴重受損。2024年5月被告被捕。調查發現,意外成因包括被告沒檢查是否所有安全帶皆繫上吊具,案發時被告穿着拖鞋。

案件編號:DCCC86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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