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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林卓廷稱親身到場 冀督促警方執法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3月06日03:40 • 發布於 03月05日03:42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2019年參與元朗721暴動案,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案情展開,首名被告林卓廷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
林卓廷指,事發當日他在港島參加民陣大遊行,到下午時分,陸續收到不同訊息及相片,顯示元朗雞地有白衣人集結,他當時曾致電當區區議員黃偉賢,提醒對方要留意。對方就指兩三日前已收到消息,指如果白衣人受黑衣人挑釁,就會用藤條打兩下,又指警方都知情。
林卓廷憶述,當晚原本打算與同事在灣仔吃飯後就各自回家,但在車程途中一直感到不安,於是向同行的兩名助手提出,轉陣到美孚站留意事態發展,及後他就從網上看到一些相片及片段,顯示有人被多名白衣人圍住,又有人被打至背部滿佈藤條痕,認為事態比預期嚴重,擔心參加完遊行回家的市民會受襲,尤其是年輕人。
林卓廷指,他當時曾致電一名元朗警區時任警長,強烈質疑警方對集結的情況坐視不理,要求對方立即驅散元朗站一帶的黑社會人士,又表明會親身到元朗督促警方執法,他解釋是希望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分,給警方壓力,令警方迅速行動。林卓廷憶述,當時警長回覆指一直有派便衣警員在場監視,又形容對方得悉自己要親身到元朗後,語氣開始猶豫。
辯方引述警長證供 林多番反駁
辯方指出,早前警長作供時表明,沒有在電話中說過現場派有便衣警員。林卓廷堅稱對方有說過,又指後來他遇襲到醫院治理後,曾接受記者訪問,期間也有提及現場有便衣警員一事,若不是警長告知,他不可能準確說出有關的訊息。
辯方續指,警長作供時指出,在通話中曾向林卓廷表示,雞地與港鐵站有距離,警方無法前來保護他,林卓廷當時回應指「不需要警方保護」。林卓廷否認,指他在案發前一個月,曾經在金鐘一座天橋被數以十計的親政府人士包圍及襲擊,不可能說出有關的說話。他又否認當日曾詢問警長,警方有多少人手、就白衣人集結一事有何部署,指他當時理解警隊早已收到情報,不可能沒有部署,亦不認為應對白衣人持藤條集結,需要動用大量人手,根本毋須特別問及。

林卓廷又提到,他當晚乘車到元朗站,聽到有人大叫「黑社會打人」,就立即下車。

林卓廷:19年不時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到示威現場調停
林卓廷早上作供時指,自己幼時在元朗長大,有很多親戚包括祖父母等,都是在元朗居住。辯方指出,林卓廷案發時正擔任北區區議員及新界東立法會議員,關注他如何理解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林卓廷表示,他理解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服務對象是全港性,不受直選選區範圍所限,自己亦曾成立「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處理全港市民有關的申訴,又強調有明確指示辦事處職員,盡量不要轉介個案,要親自處理,除非有個別個案屬地區性議題,自己不熟悉才會考慮轉介,又有與其他地區的區議員合作,包括元朗區資深區議員黃偉賢。
林卓廷又確認,案發時正擔任民主黨保安政策副發言人,亦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委員,較專注保安議題,亦會監察各紀律部隊的執法情況。他提到自己曾經多次公開就市民質疑紀律部隊過分使用武力的議題撰文,嘗試解開坊間誤解,緩和社會局勢,又指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不時會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到示威現場協助調停 。
辯方預計明日會完成主問林卓廷,審訊明早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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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K
    全靠黑社會將敵人擊退! 要記入歷史
    03月05日05:54
  • ✖️i
    入嚟睇下啲畜牲點樣顛倒是非👆🏻👇🏻
    03月05日05:30
  • 667942
    冇可能俾他做證人,根本有利益輸送
    03月05日05:15
  • 該留言因被檢舉已暫時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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