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郭姓中學生為替「乾妹」林姓少女出氣,去年12月持彈簧刀割頸同校楊姓男生。新北地檢署隨後依殺人罪起訴郭男和林女,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院周一(9月30日)判兩人罪名成立,分別判囚9年和8年。國教行動聯盟隨後在立法院前陳情,聲援楊父上訴。
法院認為,郭男與林女犯案當下已滿14歲、未滿18歲,符合法規減刑的條件,又經過多次諮商、晤談後,發現他們已逐漸覺察、反省其錯誤與不當言行,但仍須時間學習調整。法官經過綜合考量,認為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兩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偏差觀念與行為。
死者父親因擔憂女兒做手術的情況,於法庭宣判當日留在醫院照顧女兒,但事後回應稱,認為刑期過輕,無法接受,怒斥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郭男父親在庭後表示,死者家屬拒絕接受道歉;郭父指兒子只是愛玩,等他出獄後能彌補就會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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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Matthew
郭父指兒子只是愛玩,等他出獄後能彌補就會彌補
真係出自個阿爸口中......不知所謂
4小時前
wayne
殺人先判8年
4小時前
SZ
香港佳佳打機中.....
4小時前
lmn
殺人犯唔死刑都應該30年起
3小時前
willam
殺了人祇分別判囚9年和8年,真的為兇徒教育而教育,似把死者當傷者?或死者已死不用追責?
還是人事大過天!
沒公佈謀殺最低判刑是多少?
沒公佈死者年齡大小作加刑多少?
沒公佈死者是好青年或壞份子作加減形期?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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