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造地的確有了突破,在收地上明顯有了進展,地政總署今年預算收地約210公頃,大約相等於5個嘉湖山莊,按年增加9倍,規模挑戰逾19年新高,當中98%的地是涉及新界西洪水橋發展。不過解決房屋問題不單只是增加新的供應,亦講究如何運用二手供應,即是要優化轉流率,不同板塊都有轉流率的問題,其中最嚴重就是公屋的轉流率,長期12個財年的轉流率平均只是1.1%,即是說約90年才可以將全部租客更新一個循環,對於居住公屋的人可能是很好的福利,但是對輪候公屋的人就嚴重的不公平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周三(24日)開會,據悉會作出多個建議,包括:(1)只容許每間公屋只有1名成年子女,即長者戶主不可以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減少「世襲」問題。(2)住戶購買物業後的申報期限,亦會由現時在下一次申報期申報,收緊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過去持有「暫准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當局擬將暫住期減少至4個月;濫用公屋者被收回公屋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3)現時公屋戶入住首10年不用作任何資產申報,為防止出現濫用情況,改為每2年申報一次,拒報者即趕走!
筆者認為這幾個建議都是相當合適的,可以改變轉流率低的情況。筆者正是第一代的「徒置區嬰兒」,徒置區是源於1953年的石硤尾大火之後,港英政府為了很高速解決問題於是建立了高密集的徒置區。雖然徒置區後來發展成為今日的公屋,但是有關意義以筆者的理解是完全沒有改變到的,資助房屋是草根住屋的安全網,現在的風氣很多人當了公屋是世襲的,公屋不是資產,正確來說是公器,即是說任何市民只要是合乎資格就有權利上樓,所以當收入及資產超越了公屋範圍的人士應該光榮地搬出公屋,而不是將公屋變相據為己有。
筆者記得孩童的時,因為裝修的關係總共延遲了兩個月才將單位交還房委會搬出徒置區,當時我們好像做賊般,覺得很慚愧。
但看數字,2011年至2021年公營租住房屋總數增加了9.6萬個單位,但是同期增加的居住人口只有約8.3萬人,這是畸形的發展,其中一個原因是和2019年之前的政治文化有關,民主選舉討好大多數的文化,但如果有些板塊大多數的人是既得利益者的關係,於是不敢作出修正的話,既得利益的關係被過份包容,可能等同放棄了更需要的弱勢少數人,公屋如此,收地也如此。
環保本來是好事,問題是香港近年的環保停滯,反而是因為少數的環保人士是可以終止對太多人有利的政策,這個就是霸權!政府是應該出力去修正民情,當然另一方面,公屋的陋習公務員都有責任,政府應培養做得好的公務員令他們成為主導,一些鬆散的公務員的態度應該要檢討,無論如何,政府這個轉變是值得一讚及支持的。
撰文:祥益地產總裁汪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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