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有輸入勞工懷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經調查後今日(2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港元,以協助工人受僱。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陳善泰,62歲,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案發時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於建築業人手短缺,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港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萬港元。
富善是金門其中一個分判商,會參與金門在內地進行的工人招聘程序。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去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該等工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發現,陳善泰涉嫌透過該外勞「工頭」,向工人表示其實際日薪為780港元至1,150港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共逾100萬港元。
此外,廉署今日又分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王振中,36歲,案發時由金門聘用,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工作。王振中涉嫌於去年4月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該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港萬元。案件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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