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鏡週刊》報導,體操協會理事長林建佳任公立學校教職期間私下收費開班、利用學校場地辦活動,還向學校長期請假卻照領薪水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甚至在左訓中心擔任國家隊教練期間傳出仲介女生出國賣淫,對此,體協與林建佳今發出聲明回應一切爆料皆為子虛烏有,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壹週刊14年前曾踢爆林建佳在左訓中心期間以遊學名義仲介年輕女生到澳洲賣淫,新聞曝光後被左訓中心取消借調,歸建回國小當體育老師,沉寂近10年,但近年林建佳積極參與體壇活動,先是當選高雄市體育總會常務監事,3年前成立「中華民國體操感覺統合總會」任常務理事,並以合作推廣的名義開班收費招生,今年3月林建佳當選中華民國體操協會理事長,沒想到4月率團參加亞錦賽就因審查疏失,被主辦單位剔除了兩名選手,此外,林建佳還被投訴以處理協會事務之名,長期向學校請假,但薪水跟年終獎金照領,有浪費公帑之虞。
針對週刊爆料,以下為中華民國體操協會聲明:
有關2日媒體報導,中華民國體操協會(以下稱為本會)、理事長林建佳(以下本人)聯合聲明如下:
一、本會理事長在14年前所涉及的爭議和風波,當時都經過檢調單位逐一檢視後,確定獲得不起訴處分,顯示當時爆料皆為子虛烏有。如今在相隔14年後又被有心人士拿出來操作、以訛傳訛,已經造成本會極大困擾,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二、本人所擔任常務理事的中華民國體操感覺統合協會,長期向社會善心人士募款做為聘請教練之費用,來協助身障學童從事復建運動,實屬無償公益性質,無盈利之情事。然今年6月黃姓新進教練,因個人行為且未告知感統協會,便以協會名義開班授課,並在8月時經人檢舉,感統協會已解除該教練之職務並停止開課,而校方也停止所有相關課後社團。
三、今年在烏茲別克舉辦的亞洲體操青少年錦標賽,台灣有2名選手因年齡不符規定原本無法出賽的疏失;本會再次強調,一來今年報名年齡規範確實不夠清楚(僅註明Junior),再者這場賽事的遴選和報名,都是前一任團隊任內所發生的事情,體操協會新團隊在今年3月底才經由合法改選後上任,但對疏失仍概括承受,並已於5月7日發過聲明並公告於協會官網,未來將持續上緊發條當選手的後盾。
四、另外,本人因病並取得醫生證明,需請長期病假,其過程經學校系統依教師請假規則辦理,一切合法,然疾病為個人隱私,實在不應成為攻擊之手段。
五、本會111年接受體育署年度補助經費3千多萬元,其中選手出國參賽經費約用492萬、舉辦全國賽約331萬、其餘支出約9萬8;扣除上述經費後,其餘當中有555萬用在培育潛力優秀選手身上,2000多萬直接補助黃金計畫的特優選手及亞運培訓隊。
本會經過半年的努力整頓,將前任執行團隊留下的種種問題一一解決,並制定良善內控制度,已逐漸讓財務、選手遴選與賽事舉辦趨於正常,未來將持續依體育署指示,健全協會完善內控,為我國體操人才培育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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