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中信金「搶親」新光金,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今天(8日)發出公開信,呼籲股東把臨時股東會委託書交付給他以及他的團隊,或是親自出席來反對「新新併」。
「要當第一就不能輸在起跑點!」林伯翰在「新光金自救會」臉書喊話,下週9月9日新光金股票停止過戶登記之後,千萬不要再把委託書交給準備把大家賤價出售給台新金的人:新光金控「委託書董事會」。
林伯翰發出三點說明如下:
1、以「委託書」少數股權入主新光金董事會,沒有代表性可以決定新光金合併的對象。
因為目前的新光金控董事會充滿了台新金的代理人、加上忘記自己是雙方的關係人竟然無視獨立董事許永明教授的建議應該在8/22(五)董事會中評估中信金的提案!反而用表決方式通過與台新金合併的決議案。完全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2、可以當第一名為什麼要當第四名金控!
無論從「效率經濟」:合併後每年的獲利,或是「規模經濟」:合併後的市場規模來看!都應該選擇中信金才對。
雖然雙方提出來的條件都是用換股方式合併的方式來進行,但是中信金的提出的條件搭配現金支付、條件更好!而且不只是考量當下的條件並且考量未來真的能夠穩定配息並且協助新光金之下中信金是最好的對象!更何況規模上也遠超過台新金!
3、因此本次2024/10/9召開之股東臨時會不同於去年2023/6/9的股東大會!
對所有股東來說是決定公司的未來及自己的財產的重要股東臨時會,不要再用「委託書」委託會把我們賤價出售的董事會!而是「親自出席會議並且否決」與台新金控合併的議案!如此才能避免出賣自己還替別人數錢?讓新光金控公司重新評估合併對象及相關問題。如此才是符合全體股東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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