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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上周共發現68人非法攜受規管食物入境

商台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食安中心在過去一周共發現68人懷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全部未能提供相關衛生證明書。當中3人由檢疫偵緝犬偵察發現隨身行李分別載有生肉和生蛋,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食安中心表示,今年來共針對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提出超過1400宗檢控,較去年同期上升近1倍。提醒市民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必須有來源地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或食環署准許,否則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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