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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伽利略】證大路小巴越線爬頭釀車禍 助小路女司機脫罪

蘋果日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19日04:37 • 發布於 2018年10月17日16:01
有15年駕駛經驗的陳小姐,當日發生意外後遭小巴司機指摘,最後因被控不小心駕駛而向盧覺強求助。(社內相)
有15年駕駛經驗的陳小姐,當日發生意外後遭小巴司機指摘,最後因被控不小心駕駛而向盧覺強求助。(社內相)
【港版伽利略】證大路小巴越線爬頭釀車禍 助小路女司機脫罪

汽車小路出大路發生交通意外,必定是小路司機錯?陳小姐月前駕車在元朗逢吉鄉小路右轉出新潭公路時,與大路上一輛越線爬頭小巴相撞,幸無人受傷,但小巴公司事後要求她賠償3,000元,陳小姐認為錯不在己拒賠償,結果被控「不小心駕駛」罪。陳小姐事後向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退休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求助,結果盧憑一條車cam片和一張相,成功為陳小姐平反,陳小姐提起事件時仍流下冤枉淚!

記者:金敏琍 徐雲庭

已有15年駕駛經驗的陳小姐是三個小孩的母親,她形容自己是一名安全駕駛者,從未被扣分或發生過交通意外。今年5月21日下午5:05分,陳小姐駕駛已購入五年的KIA Morning紅色私家車,接載三名分別8歲、7歲及5歲子女,由逢吉鄉小路以約10公里時速右轉出新潭公路大路,此時大路上一輛白色私家車正左轉入逢吉鄉小路,可是一架尾隨白色私家車的滿客小巴,未待白色私家車完全轉線時,突然抽頭越線,結果與陳小姐正出大路的私家車發生碰撞,雙方車身只有輕微擦花,小巴司機即下車指摘陳小姐小路出大路沒有在讓線停車,雙方即場報警處理。

事主斥警方不講證據

事隔兩日小巴公司聯絡陳小姐要求賠償3,000元,但陳小姐認為錯不在己,拒絕賠償,之後陳小姐到警署落口供,並將車上監察錄影片段及相片交給警方,以為已經清楚顯示小巴爬頭越線,未料仍被警方控告「不小心駕駛」罪,警方更表示:「以前上頭教落,以過往經驗嚟講,不嬲都係小路出大路唔啱,咁所以通常係小路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

陳小姐坦言,對警方不講證據只憑經驗辦案感不公允,「我當時唔明點解我畀咗啲車片同相警方,都係見到小巴係騎住中線,點解呢啲資料都唔足以證明小巴係爬頭過線……我拎返口供資料睇,好明顯見到小巴司機口供係講大話,而警方控告亦都係錯,亦係大話。」

案件原排在10月下旬上庭審理,由於不小心駕駛罰款金額不高,以及只扣5分,陳小姐曾想過不作追究,寧將時間花在照顧子女上,也不願再為事件折騰,但想深一層不願被冤枉,故決定找盧覺強幫手,「問題係你個底花咗,結果之後有乜事,警方第一時間都會話係你問題……同埋我覺得要有警戒,因為佢係公共小巴,載好多乘客,經常性咁樣去cut線,今次無人命傷亡,你點知下一次冇呢?」

笑言「有我出現即係代表有冤案」的盧覺強稱,反覆研究陳小姐車上監察錄影片段,結果給他發現一個破案關鍵,「個關鍵係條片見到架白色車轉入小路時,小巴塊玻璃倒影仲見到白色車在主路……小路路面因為斜,好明顯睇到個尾部喺高位,高位即係喺大路,到撞車停低時,見到個body(車身)反映,架白車先入晒小路,即係未撞之前仲喺大路,即係架小巴百分之一百爬頭兼撞車」。至於另一破案關鍵可以說是天網恢恢,就是當時小巴司機在現場拍下陳小姐車牌照片交給警方,竟意外將自己當時越線「罪證」都拍下,成為陳小姐反駁證據。

最後在10月初,陳小姐接獲警方通知撤銷控罪,感到鬆一口氣,現時每次經過該路口時,仍然有陰影,她寄語公共交通工具駕駛者應顧及車上乘客安全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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