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周二(22 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 5 天審訊。
控方傳召演唱會導演,他確認演唱會原計劃懸掛 12 塊 LED 屏幕,惟藝能代表稱器材超重,須減少舞台效果。而藝能等三間公司經計算後,決定減至 6 塊屏幕,次被告曾致電確認不會超重。
演唱會舞台設計師則供稱,減少屏幕數目後曾開會再商討重量問題,會上有人估算屏幕連框架重 500 公斤;她在盤問下同意,屏幕、框架等組件的重量,都是由藝能以外的兩間公司提供。根據控方案情,藝能申報每塊屏幕重約 272 公斤。
3 名被告吳凱瑩(現 42 歲,下同,項目經理)、林志華(61 歲,工程統籌)及梁耀祖(50 歲,項目經理)同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
演唱會監製林浩源(Fran9)周一作供時,供稱他起初構思吊掛 12 塊 LED 屏幕,展示 12 名 MIRROR 成員的影像,但在技術會議上,藝能代表稱屏幕可能超重,經商討後改為使用 6 塊屏幕,第 3 被告亦即場計算重量,估計 6 塊屏幕不會超重。
辯方質疑會議無紀錄
監製記憶未必準確
林浩源周二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資深大律師黃佩琪重提林在 2022 年 8 月錄取書面供詞時,供稱 2022 年 3 月份,周淑貞提交舞台設計初稿時,兩人經商討後已決定使用 6 塊 LED 屏幕。
林在周一作供時,稱在 2022 年 4 月中的會議上,決定由 12 塊屏幕改為 6 塊,惟在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列出電郵紀錄佐證後,他改稱在 5 月中才召開這場會議。
黃佩琪指出,林就是次演唱會開了許多會議,全部均無紀錄,因此他只能「憑空記得」會議內容,記憶或有偏差。林同意。
監製供稱第 3 被告計算屏幕重量
辯方稱被告沒出席會議
辯方續指,第 3 被告在上述會議當天,先在邵氏影城工作,然後要趕到另一個演唱會,根本沒有出席當天會議。林浩源回答稱不知道第 3 被告當日行程,重申憑他記憶第 3 被告有出席會議,「但唔能夠 100% 肯定」,亦確認在會議上看不到第 3 被告的電腦屏幕或他在電腦上實際做了甚麼。
黃佩琪另關注,MIRROR 演唱會涉及使用可以升降及旋轉的 LED 屏幕,詢問林浩源是否首次用到上述效果。林表示之前在其他演唱會曾使用可升降的屏幕,但旋轉則是第一次。
監製稱大國聘藝能
導演:一定係監製選擇
林浩源周一的證供另提到,是大國文化選擇聘用藝能任舞台工程總承辦商。控方周二傳召演唱會導演鄭宇軒(Mark Cheng)則供稱,是林浩源選擇承辦商,「一定係監製去選擇合作嘅工程公司」。
鄭宇軒又供稱,首、次被告為藝能的對口人,次被告主要負責檢視製作團隊的舞台設計是否可行,「邊啲可以做到,邊啲做唔到,華哥(次被告)就係呢個角色」。
第 3 被告亦會出席演唱會的技術會議,會用電腦展示 CAD(電腦輔助繪圖)設計圖,顯示設置吊掛在紅館天花的位置,「實際上吊到咩位置,呢樣同嗰樣嘢撞呀,就係靠佢哋喺呢啲圖上面睇到」。
導演:藝能稱器材超重
須減少舞台效果
演唱會原定懸掛 12 塊 LED 屏幕,但在其中一次會議上,藝能代表稱「吊天嘅器材已經太重喇,需要減一啲希望得到嘅視覺效果」,並即場提供需要減少的重量實數,但他不肯定誰代表藝能提出。
會上遂討論減至使用 6 塊屏幕,藝能、In Technical Productions Limited(ITP)、代表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的「銘哥」經計算後,估計方案可行,因此暫定使用 6 塊屏幕。約一至兩星期後,次被告致電,向鄭確認 6 塊屏幕不會超出負重限制。
鄭宇軒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藝能擔當「橋樑」角色,負責與不同分判商及製作團隊溝通,藝能判斷設計是否可行,要先向相關分判商查詢,才可確實回覆。以 LED 屏幕而言,鄭宇軒確認吊架、屏幕鐵框、鋼索等組件,均由協興隆負責,藝能需要詢問實際負責屏幕懸掛的分判商,才能確認是否超重。
舞台設計師:若工程公司稱超重
必定合作更改設計
舞台設計師周淑貞則供稱,在 2022 年 5 月中,製作團隊與藝能等工程公司開會,首、次被告代表藝能出席。會上藝能指吊掛設備相信會超重,需要修改舞台設計,一般而言「如果工程話畀我哋聽,唔得呀、超重,我哋都好合作,直程都唔需要去 challenge(挑戰),我哋就會去改」,於是周與監製林浩源等人即時決定,改為吊掛 6 塊屏幕也可。
舞台設計師:會上估算屏幕連鐵框重500公斤
在決定改為 6 塊屏幕後,有另一個技術會議再討論重量問題,ITP 代表報上 LED 屏幕的重量,之後有人報上屏幕鐵框的重量,隨後有人稱總重量達 500 公斤,「但係大家都知道呢個係大約估計嘅數」。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指出,屏幕重量由 ITP 提供,而包著屏幕的鐵框重量,「協興隆先講到出嚟」,將屏幕懸掛上天花的絞車系統、鋼索、修布機亦均由協興隆提供,周淑貞一概確認。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每塊屏幕的實際重量約 745 公斤,比首被告提交的負重表申報重量(每塊約 272 公斤)重 1.7 倍。審訊周三續,周淑貞將繼續接受盤問。
DCCC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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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ε٩(๑> ₃ <)7з
我唔信成件事淨係得依3個小薯有問題囉。。。
10月22日09:43
光仁
扎扎跳跌落來
10月22日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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