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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A1:陳婉玉首作供 哭訴前夫出軌 投馮永業懷抱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05月29日19:30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9日19:30 • on.cc 東網
陳婉玉(中)承認與馮永業成為情人,自知破壞他人家庭,但不會叫馮離婚。
陳婉玉(中)承認與馮永業成為情人,自知破壞他人家庭,但不會叫馮離婚。
馮永業(左)與陳婉玉(右)到澳門飯敍及表白的親密照。
馮永業(左)與陳婉玉(右)到澳門飯敍及表白的親密照。
馮永業(左)及陳婉玉(右)到美國華盛頓把臂同遊。
馮永業(左)及陳婉玉(右)到美國華盛頓把臂同遊。
陳婉玉留起兩人首次同往澳門並表白的直升機票。
陳婉玉留起兩人首次同往澳門並表白的直升機票。
馮永業(前)被陳婉玉稱讚溫柔又有風度。
馮永業(前)被陳婉玉稱讚溫柔又有風度。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指在政府任職期間涉收取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利益,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繼馮永業作供承認馮陳戀情後,女主角陳婉玉昨首度出庭自辯,哽咽憶述發現丈夫有外遇、遭家暴,最終家庭被破壞的遭遇。就在她心碎之時,她邂逅已有家室卻溫柔有風度的馮永業,受對方吸引而成為馮的婚外情人;陳承認自己破壞別人家庭,也明白一個妻子得知丈夫有外遇的痛苦,故她「一定唔會叫佢(馮)離婚」,亦自知無機會成為「馮太」。

陳婉玉透露,她於一九八三年結婚,育有一名女兒,但就在女兒兩、三歲時,卻遇上丈夫暴力對待,她於○二至○三年又發現丈夫有外遇,當她追問外遇對象時,又遭暴力對待。當時與丈夫關係非常差,但為力挽婚姻,她只願丈夫回頭便不追究,但丈夫最終搬走。「呢個家對我好重要,我係要有一個家,一個完整嘅家」;陳感到心已碎,並要接受心理輔導,「我無咗個家,無咗個老公,無咗支柱,唔知做乜,我根本就唔想生存落去」。她講至此,不禁眼紅哽咽。

丈夫搬走不久,陳婉玉於○三年八、九月認識馮永業,兩人曾相約打網球數次。陳稱讚馮細心,「佢會幫我拎網球袋,同埋我覺得佢係……我知溫柔形容女士,但佢好溫柔囉!好Gentle,即係好有風度,令到我好舒服」。陳將馮與前夫相比,直言前夫脾氣較暴躁,不理她感受,又會用粗口鬧她,相反馮說話斯文,「Wilson(馮的洋名)唔會大聲同我講嘢」,會顧及她感受,「有時我唔需要出聲,佢都知我嗰日點、心情係點樣」。辯方遂說「所以你同佢一齊係比較開心」,陳聞言即嘴角揚起更正「我唔係比較開心 ,我係好開心」。

至同年十二月,兩人乘直升機往澳門,陳憶述在這個表白之夜,「我哋大家講啲好Sweet(甜蜜)嘅說話,同埋我哋係有啲親密嘅動作」,她更將當晚機票留起作留念;陳亦有留起飛往華盛頓的酒店收據,當時她是與公幹的馮相會,「呢次係我哋第一次旅行」。

兩人關係變得更親密,陳婉玉透露會「癡癡地等」馮永業約她見面食飯,而馮搬屋時,她為遷就馮放工時間,讓馮於回家食飯前能上門短敍,她多次搬往馮的住所附近,「但七點前佢都要走,放工六點鬆啲,所以見面都係半小時嘅事」。被問到為何如此遷就馮,陳毫不猶豫答說:「因為我鍾意佢囉!我想同佢見多面。」

陳婉玉為了可與馮多見面,亦有陪馮睇樓,期間曾被誤認作「馮太」時,「我係開心嘅!因為我知道無機會做到馮太……」她難忍淚水說,「因為我自己知道作為一個老婆,如果老公有第三者呢,其實係好辛苦嘅,所以我一開始呢段感情嘅時候,我話畀自己聽,雖然我係破壞人哋家庭,但我一定唔會叫佢離婚」。她指兩人關係於一六年被傳媒揭發而結束。

現年五十五歲的馮永業,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六十三歲的陳婉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控方指陳婉玉於二○○四年替馮永業付了五十一萬元買樓訂金,而馮並沒向政府申報。

案件編號:DCCC 7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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