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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但有3年過渡期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9月10日09:00 • 發布於 2019年09月09日09:08

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取代現行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包括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PIBA)的發牌制度,並會統一規管中介人,除進行審批牌照、進行調查外,亦會在有需要時,實施制裁。最新發牌準則將提高學歷要求,個人持牌人士必須在文憑試五科2級以上,而負責人士必擁有學士學位。

保監局主席鄭慕智指,目前已獲三間自律規管機構發牌的持牌人,可以有三年過渡期,期間可以繼續提供保險中介服務,但要在三年內取得由保監局所發的新牌照,現有持牌人是可獲豁免最新學歷要求。鄭慕智認為,新學歷要求不會對市場造成任何衝擊及問題,要求亦不難達到。

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但有3年過渡期 (資料圖片)
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但有3年過渡期 (資料圖片)
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但有3年過渡期 (資料圖片)
保監局將推行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但有3年過渡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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