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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衞生署檢驗兩款電子煙液體產品樣本顯示含尼古丁

香港電台

發布於 2020年03月13日12:25

衞生署跟進市民投訴,於深水埗一零售店購得兩款名為「火器小辣条2.0」及「ammo雾化烟弹」的電子煙液體產品樣本作檢驗。結果顯示,兩款樣本均含有尼古丁,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第1部毒藥。  

兩名分別61歲及32歲的男子因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根據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吸食兩款含有未標示尼古丁成分電子煙的液體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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