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落實下調證券市場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分兩階段將適用證券的最低上落價位下調50%至60%,從而降低整體交易成本及提升流動性。
第一階段將於明年年中實施,在檢討第一階段實施情況後,預計2026年年中落實第二階段。股份交收費用結構、買賣盤輸入限價及單一股票期權莊家的責任亦將調整。
第一階段中,價格範圍在「10元至2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由原先的「0.020元」,下調至「0.010元」;價格範圍在「20元至5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則由原先的「0.050元」下調至「0.020元」;到第二階段,價格範圍在「0.5元至1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由「0.010元」下調至「0.005元」。
港交所副行政總裁、聯席營運總監及市場聯席主管姚嘉仁表示,港交所致力透過推出不同的市場微結構提升措施,以增加香港市場的活力及流動性,樂見踏出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改革路上重要的一步,降低市場整體交易成本,亦提升價格發現流程效率。
港交所表示,為確保收窄買賣上落價位的措施順利落實,及令市場的交易成本與現時維持相若,計劃修訂股份交收收費結構,取消現行的最低及最高股份交收收費限額,並調整收費率。港交所表示,新的收費結構將更為公平、清晰,亦確保市場整體開支不會因而增加;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亦正審視有關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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