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日)執法部門接獲一名52歲女子報案,指她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對方訛稱她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女事主,向她展示一張假冒的「警察委任證」及簽署一份保密協議,藉此增加女事主的信任,並要求她在一部手機輸入銀行等相關資料,女事主懷疑有詐遂報案求助。
同日人員以涉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一名報稱侍應的24歲本地女子,經進一步調查後,揭發她共牽涉6宗同類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元。調查得悉,另外5名受害人為1男4女(22至67歲),最大一宗損失200多萬港元,事主為一名48歲女子。
該名女疑犯已被暫控6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冒充警務人員」罪,案件會於明日(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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