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星黃子佼被控從偷拍網站購買不雅影片,其中7段女主角是未成年少女。台北地檢署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起訴黃子佼,並於去年12月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且併科罰金10萬。黃子佼上訴求緩刑或易科罰金,免入獄。高等法院今天(26日)下午2時30分以不公開審理方式首度開庭,黃子佼於下午2時15分抵達,穿着一審開庭時固定的藍上衣配白色帽子出庭應訊。他被問到「為何特別喜歡這打扮」、「是否認罪」、「向被害人道歉」等問題,一概沒有回應,快步進入法庭。他進入法庭後依規定脫帽及脫下口罩,但看到媒體後又戴上口罩。
黃子佼前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其後卻被別人向北檢告發涉強制猥褻等,檢警2023年搜索黃子佼住處,發現他在偷拍網站購買大量影片。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黃子佼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偷拍網站會員後,陸續購買兒少性影像 ,再以電腦主機下載;自2023年2月17日起,他繼續無故以硬碟儲存兒少性影像進而持有。一審判決指出,黃子佼購買及持有的兒少性影像數量達2259個,共有35名兒少,犯罪行為客觀上沒有情堪憫恕情形,依法判刑8月。若高院未來判決結果維持一審的8月,或仍超過6月徒刑,黃子佼將須入獄服刑。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