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前區議員陳振哲被指於2022年至2023年間兩度非禮前女員工,因而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今(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否認兩項控罪,裁判官初步暫定案件於5月21日開審。控方為事主申請在屏風後作供,以遮擋被告及公眾視線,惟辯方要求讓被告看到事主,裁判官將於5月2日開庭處理相關爭議。
被告陳振哲(51歲)被控兩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在新界大埔康仁街某單位猥褻侵犯女子X,及於2023年6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X。
被告今否認兩罪,控方表示將傳召3名證人,包括事主及兩名市民證人。控方亦替事主申請在屏風後作供,以遮擋公眾及被告視線,並申請讓事主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辯方表示同意讓事主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並同意以屏風遮擋公眾,惟反對遮擋被告視線,並要求讓被告可看到事主。裁判官最終決定就相關爭議押後至5月2日再處理。
案件編號:FLCC 2010/2024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