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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3度無套強姦1歲女兒 認3項強姦罪還押9.23判刑

on.cc 東網

更新於 09月10日07:47 • 發布於 09月10日07:47 • on.cc 東網

一名運輸工2021年一個月內,在沙田公屋住所3度無套強姦年僅11歲的女兒,他被捕後承認「搞咗佢」,並說「好後悔對個女做咗呢啲傷天害理、禽獸不如嘅事,我無面目見我個女」。他今(10日)在高院承認3項強姦罪,須還押至9月23日判刑。

39歲匿名被告以英文字母「L.K.H.」作代號,他報稱是運輸工。承認於2021年3月至4月30日期間,3度強姦女童X。案情指,被告跟女友Y同居,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女事主X於2010年出生,案發時11歲,其胞弟細他3年,4人同住沙田一公屋單位居住。案情指,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間,被告無工開,大部份時間留家,一家靠綜援為生,直至被告做運輸工。

第一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3月中,被告進入X的房間,見X躺在碌架床的下格,被告上前撫摸X的胸部,脫去X的褲及內褲,再將手指插入X的陰道。之後,被告在沒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最後抽出陰莖,在手上射精。事後被告向她道歉,並要求她不要將事件告訴母親。第二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4月上旬,被告在主人房床上摸X的胸部,沒使用安全套,便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抽插,期間X說「唔好!」,但被告沒理會她。

最後一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4月下旬,當時X的胞弟亦在場。被告在主人房床上,無套將陰莖插入X的陰道,X感劇痛,要被告走開,又曾大叫被告的名字。被告明白X的意思是在說「唔好」,但他沒理會。事後,X走到洗手間哭泣。2021年5月13日,X把事件告知母親。2021年9月9日被告被捕。被告警誡下稱:「我好後悔對個女做咗呢啲傷天害理、禽獸不如嘅事,我無面目見我個女,因為我搞咗佢。」

案件編號:HCCC38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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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有術有道,上善若水
    標題黨1歲
    09月10日08:22
  • AL
    標題寫1歲,內文11歲,記者想點? 香港幾時有閹刑斬左佢條能?
    09月10日16:14
  • राक्षसराजः
    物理閹割兼死刑已經係最低刑法
    09月10日13:55
  • ✖️i
    🤬🤬🤬🤬食屎畜牲BS真係禽獸不如
    09月11日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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