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港區國安法」是要處理外力干預、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和恐怖主義活動等4類罪行,如果發生的罪行可用香港刑事法和《公安條例》處理,根本不用「港區國安法」來處理。
被問到唱反修例歌曲、出席六四集會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等,將來會否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譚惠珠說,自己不知道法律條文會如何撰寫,但認為不要經常用一句說話詢問是否違法;一個人是否被定罪,要視乎事發的前文後理、意圖、是否涉及組織,有否足夠證據,並非所有人被捕後都能成功定罪。
對於路透社早前引述消息報道,指「港區國安法」將禁止香港的外籍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譚惠珠說,不知道消息從何而來,自己沒有聽過有關講法。
至於近期持續有反對「港區國安法」的抗議示威等,譚惠珠認為,遊行示威是港人的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以後也會繼續。
留言 56
Pan
而家香港冇法例捉犯法的人咩?警察已經成日捉人,暴動罪,非法集結罪,又有防洗黑錢恐襲的法例,行之有效,可唔可以講下國安法係補邊啲香港法例現時捉唔到的罪例如以言入罪?
2020年06月01日03:11
食包 日爰
譚豬不要胡說八道,🐷唔係刁帝嫡系,信者一身蟻
2020年06月01日03:06
Gordon Lau
我睇唔出香港政府仲有咩誠信可以講咯🙈🙈
2020年06月01日03:04
Calvin
吃屎拉!賣港漢奸。。。
2020年06月01日02:06
問呢個大口環痰都多9如,條扑街都 老人癡呆
2020年06月01日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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