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警員認醉駕撞傷人拒認妨礙司法公正 今裁定罪成還押至4.25判刑

on.cc 東網

更新於 04月19日06:55 • 發布於 04月19日04:00 • on.cc 東網

一名男警2022年5月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猛撼麵包店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他被落案起訴4罪,其中他承認危駕、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使用殘缺車輛共3罪;但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今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亦被裁定罪成。法官押後至4月25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他承認於2022年5月28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承認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及該私家車的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即該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

被告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指,事發後被告問事主可否不報警,可否原諒他,又表示如不報警,事主想要多少賠償他都會支付。涉事車輛行車記錄儀錄到部份說話,顯示被告曾說向事主說「可唔可以唔報警啊」,事主回答說「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x線」、「唔係錢唔錢嘅問題,斷x咗骨啊大佬」。法官裁決時指,事主是誠實可靠證人,認為被告根本無意報警,他只他想拖延時間,想辦法說服事主不要報警,行為構成妨礙司法公正,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DCCC298/2023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