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規定明日(9日)起所有食肆及表列處所均須使用「安心出行」,當中有3類人士可獲豁免,包括65歲或以上和15歲或以下的人士、殘疾人士及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人士,亦即無家者。食物及衞生局今日(8日)表示,已授權4間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為無家者提供支援的機構,為無家者發出認可證明書,讓他們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
獲授權機構包括聖雅各福群會、救世軍、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和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食衞局表示,已向上述機構發出授權信及認可證明書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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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尤
頂你。homeless 仲要証明。p你個k真係唔吊都唔得。
2021年12月08日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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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首先先證明你阿媽係女人先
2021年12月08日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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