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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未來城市:職安修例 勞福局長孫玉菡答問 罰金設老闆累犯分級制?「不需寫死在法例」

明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17日18:08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7日20:30
7月上任的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9月16日接受專訪談《職安健條例》修訂,以及對紅館塌屏幕意外和安達臣道塌天秤意外的處理,他說希望公眾關注近日幾宗嚴重事故之餘,亦要關心如何提高職業安全意識,「唔好只講發生意外的調查部分,那已是最後,我們對前期預防也會加強宣傳,令後面意外盡量不要發生」。(馮凱鍵攝)
7月上任的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9月16日接受專訪談《職安健條例》修訂,以及對紅館塌屏幕意外和安達臣道塌天秤意外的處理,他說希望公眾關注近日幾宗嚴重事故之餘,亦要關心如何提高職業安全意識,「唔好只講發生意外的調查部分,那已是最後,我們對前期預防也會加強宣傳,令後面意外盡量不要發生」。(馮凱鍵攝)
8月15日,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員魏玉筠被鐵閘壓死,家屬不滿各部門並未聯絡他們交代任何資料。問及社署有否聯絡他們,妹妹說事發後媽媽曾有幾天接到各種陌生來電,但因不了解情况或「拒絕了一些電話」,「有時讓他們夜晚回電,又沒再打來了」。(馮凱鍵攝)
8月15日,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員魏玉筠被鐵閘壓死,家屬不滿各部門並未聯絡他們交代任何資料。問及社署有否聯絡他們,妹妹說事發後媽媽曾有幾天接到各種陌生來電,但因不了解情况或「拒絕了一些電話」,「有時讓他們夜晚回電,又沒再打來了」。(馮凱鍵攝)

【明報專訊】紅館跌屏幕、安達臣道地盤塌天秤,兩宗轟動社會的嚴重工傷意外發生後,家屬在傷痛之中,仍堅持未來追責與建立制度的重要,在各封公開信可讀到:「要待最後的調查結果公布後才能作出妥善處理,還啟言及其他受傷的舞者一份尊嚴和公道,給予演藝行業一個安全的保障」;「例如有一項制度或者一套系統產生,能在盡量規避風險的同時也不讓企業操作實施困難」。正逢此時,超過20年沒調整的《職安健條例》在立法會審議修訂,上任不久的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接受今次專訪,談法例與制度有何改進空間,有意見提出法例寫入以承建商犯錯累積次數劃分罰款多少,他怎樣看?又是否同意推行「工人記分制」?

孫:修例已顧及勞資 圖取平衡

「如果這一刻(修例)通過了的話,安達臣道這個嚴重個案,我們覺得是有機會符合可公訴程序去追究責任。」孫玉菡近日不斷為接二連三發生的事故受訪,亦多次促請立法會盡快通過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兩條法例的現行版本已分別28年和25年沒有更新,《明報》早前統計工傷數據,過去5年共89宗釀成95死的工業意外中,有170次職安健法例定罪紀錄,平均罰款是7.39萬,有一名僱員判監兩星期。

草案主要有幾個焦點:1)循簡易程序定罪,罰則由最高5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2)特別嚴重的個案加入循可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3)循簡易程序審訊,檢控期限由6個月延長至一年;4)循可公訴程序定罪,法庭釐定罰款要考慮東主營業額,即其運作規模。

希望條例趕快通過的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在這一點上與勞福局立場一致,「之前已做過好多修改,(罰則)由5000萬到2000萬,降至1000萬,坦白說,去到呢個位,我們已不再提出什麼建議,就算1000萬、300萬,也已比原本高」。但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曾受訪稱罰則過高,會加重中小承建商營運壓力。自5月政府將草案提上立法會首讀,相關法案委員會已開會兩次,包括9月9日,會議由陸頌雄主持,15名委員中只有他屬勞工界,他在會上曾稱希望盡快進入逐條審議階段,而下次開會將在本月30日。翻看文件,委員之一的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亦曾在7月表示希望調低最高罰款額及加入最低罰款額。

「盼盡早完成審議生效」

孫玉菡2020年底出任勞工處長,現升為勞福局長,他說:「我有份去制定這最後方案,到現在做了局長都跟得實,留意到無論立法會議員、社會各界都同意大原則,就是大幅提升罰則,提升阻嚇力,繼而令大家有更大動力去做好預防。」「我這刻最緊張是希望立法會盡早完成審議工作,一通過,特首簽完一刊憲就生效。」就商會擔心罰1000萬會造成中小企財困,他說:「我覺得這有一些誤解,循可公訴程序去告是極罕見情况,一年不知有沒有一兩單,但剛發生的安達臣道塌天秤嚴重意外,雖然這刻不能判斷,如果條例現在已通過的話,我們初步覺得好大機會可循可公訴罪行去告有關人士,現在最多都是告他罰50萬、監禁1年。」他認為已顧及兩邊現實,增加考慮營業額的條款,「我們也問過律政司意見,按普通法,法官都不會判到公司無辦法負擔,但亦想安佢心,所以就多加條文,在法官判的時候,都要望一望其營業額才去判罰多少,嘗試取得平衡」。

孫:出事責任清晰界定

一出事,誰應負責?如紅館事件,大眾質問「終極老闆」即演唱會主辦方要不要負責、有監管角色的工程師簽紙驗收裝置沒問題又有沒有刑責,亦有議員曾就天秤事故問房協作為地盤業主,應否負上刑責。孫玉菡解釋職安健條例細節時,說條例的法律框架沒變,變的只是罰則加重,「工程由大判打落通通都要負起責任,不是只告判頭,一路告上去,但我們也要釐清對於client,如以發展商為例,職安健的責任不會包括出錢請你幫手工作的人,但所有入場去做工程的都包含在內」。他又以業主裝修為例,「好難叫業主負責施工安全,一定是承包工程的人要負起責任」,界線劃得清楚,「職安健(條例)是關乎施工時的工業行為」。不過蕭倩文就認為外判工程不能也外判責任,她舉例新加坡2015年推出《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安全設計)條例》,除了承建商,亦有釐定發展商、設計者的責任。

工權會質疑檢控取易不取難

蕭倩文指出,在她處理工傷個案的經驗裏,「以往見到個案好少懲罰專業人士,有咩違反安全條例就是僱員、總承建商頂咗佢,好少見個人被罰,好似天秤、吊船、舞台事件,見到當中都牽涉專業人士有沒有發揮作用,究竟是誰設計、誰認為這樣操作是安全?」她形容感覺過往檢控是取易不取難,修例將檢控期限由半年改至一年,「希望多了半年時間搜證,令這些人的疏忽、不足浮現出來」。孫玉菡亦言:「參考過往長時間的經驗,在調查期間發現可能某些人,我們覺得要負起個人刑責,感覺半年是不夠,做夠一年令我們可針對嚴重個案,有些人要負起責任,就針對性地考慮監禁的刑罰。」

還有什麼可以改進,有什麼可以寫入法例與制度?孫玉菡談及天秤事件時說:「前兩日我找了建造業議會主席去傾,我理解他們在安全培訓方面會再加強,如臨時構造,天秤也屬這些構造,牽涉設計、安裝、驗收等不同人士,他們會再加強培訓。」建造業界多年來都有聲音建議,例如地盤安全主任改由獨立第三方委派入地盤,又或建立完善的check the checker制度,設準則或第三方監督安全主任,孫玉菡回應說:「實質上做要想清楚,安全主任的角色更多是幫地盤做好安全工作,好難將其角色變為執法,要分清角色。」

「工人記分制」惹擔憂 「要好小心做」

而在立會審議過程中,議員及商會一直提出其他方案。在勞工處9月6日回答關於修例意見的文件中,提及有建造業承建商引入僱員扣分制,扣夠分須再接受職安健培訓,而建造業議會亦將就「工人記分制」作可行性研究,勞工處亦會參與此工作。蕭倩文批評這對工人不公平,「相對而言要有個老闆記分制囉,好多時工人係身不由己,我覺得唔需要記分制,直頭叫佢唔使開工,如果佢去到第二個地盤又係咁做,人哋都唔歡迎佢」。孫玉菡則據他了解,稱業內有擔憂,「A地盤唔知B地盤事,工人如果跨地盤出現,他們(負責人)未必知(以往表現)」。他說現階段是探討這套制度能否實質提升工地安全,「要體諒工人難處,但另一方面要想個方法注意安全,因為最終操作是工人去做,但我也明白工人的擔憂,所以做起上來要好小心去做」。

至於也有意見認為可推「老闆分級制」,與其看營業額,不如按承建商累積多少次違規來分級量刑,他就說:「點可以寫得咁rigid(死板)?條例是用幾十年的,如果是慣犯,我們一定會向法庭詳細反映,法庭也會因應紀錄做正確決定,但不需要寫入條例。」他補充天秤事件中,地盤承建商精進建築事後亦被發展局暫停投標資格,「這可見到有機制處理承辦商犯了工業意外問題時,如何影響它參與工程的程度及資格」。而蕭倩文就提醒:「以嚴重意外來說,它不見得比其他大公司多,金門、協興、有利都有,如果是工務工程發生嚴重意外,當然對他們有影響,但究竟安全一項在考慮標書比重佔幾多,或扣分扣幾甘,就不得而知。」她認為若是設立承建商記分制,「我建議只考慮嚴重意外,如果標書寫一有工傷就扣幾多分,會鼓勵公司瞞報,扣分要針對嚴重意外」。

小規模高風險工程

擬修例須呈報

在巡查方面,蕭倩文說勞工處現時多巡「大地盤」,「他們資源豐富充足,就算用梯,都不用木梯、鋁梯,全部都用安全梯台,反而不是太擔心,其實每年工業意外有好多是小型工程如裝修、維修,那些不用呈報,怎去阻止意外發生?」孫玉菡就說:「對於大的工務工程,勞工處會一早加入地盤的安全會議,盡可能提升地盤的設計、施工的安全意識。」局方5月提過擬進一步修例,要求承建商呈報規模較小但風險較高的工程,他解釋「都是修附例,小工程尤其針對飛棚、手挖隧道等要提前通報,是方便我們制定突擊巡查的手段」。問及何時做到,他回應:「都快㗎喇,我們都在做工夫,待大例過了之後,附例就盡早提交給立法會。」

個案:遭鐵閘壓斃保安 家屬嘆查問無門

要建立制度和恆常做法,在針對施工過程、刑責追討以外,對於突然承受巨大傷痛的死者家屬,是否亦可規定聯絡,作支援、慰問?在訪問孫局長前夕,記者透過工權會聯絡到上月油麻地母嬰健康院被鐵閘壓死保安魏玉筠的母親及妹妹,在工權會聯絡下,他們9月1日與勞工處、衛生署、路政署開會,但妹妹形容會議「不歡而散」,會上家人曾追問調查進度、當刻送上白車急救情况、閉路電視畫面等,「都是答調查之中無可奉告」,「當時情形真係好冇癮,佢又唔講,猛問又唔答」,於是他們起身離去。妹妹嘆:「但點知出咗個門口之後,以後都冇人搵。」蕭倩文亦質疑政府看待幾宗工傷事件有差別,「為何不同事件有不同處理方法,有些高度關注、獨立調查,有些又冷待家屬,到底是什麼標準?」

孫玉菡曾回應對工傷事件一視同仁,然而勞工處會否有一套應對家屬需要的做法,如擔當更主動的角色聯絡家屬,以及交代工作進度?他解釋部門分工:「現在是各人在做不同的事,勞工處是負責調查的,每一單意外死或傷都會認真去查,至於如何幫家屬跟進,每逢有緊急事故,社署會出動作情緒或財政支援,不一定政府負責,慈善團體也有緊急支援基金去幫忙。」但他強調:「最終調查一定是等整件事查完,部門才可出到最後結論。」為何紅館事件又有調查小組定期交代進度?他釐清,「紅館小組是由康文署牽頭」,翻查政府新聞網,調查小組是由康文署助理署長領導,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親自督導調查及統籌;勞工處是負責根據職安健條例調查。

承諾會聯絡家屬

「勞工處如查比較複雜的意外,如天秤意外會請獨立專家幫手。」他又舉例去年修樹工因升降台急墜身亡,亦有請獨立專家,「而如果我們有足夠專業知識,勞工處就用政府內部的專業去處理」,就如鐵閘事件,「這些在制度下是恆常有的,但我們不會跟公眾說成立了專家小組,而是向其他部門如機電署請教,如果要彌補政府內部沒有的專業知識,就請獨立專家幫忙查找原因,好多時是大學學者」。

勞工處能否亦有恆常做法,設專人負責對家屬的聯絡及資料整理?孫玉菡說:「調查還調查,情緒支援社署會做,若家屬想知更多,我覺得有些是調查過程沒辦法給他們的,總有人會幫佢,有些是工權會,有些是組織、議員,我們盡量會通過第三者多些與他們聯絡。」他再三表示:「溝通過程應對家屬有更多同理心,我覺得是可以做好些。」記者向他轉達魏玉筠家人「可以搵邊個」的問題,能否答實一句局方會接觸他們或再安排會議?他說:「我會搵佢哋,我會搵佢哋,呢排如果唔係發生咁多咁大的事件……請他們放心」,「看如何顧及這刻家屬最擔憂的事,跟調查不能混為一談,他們需要的支援我明白,都會找社署確保他們的支援足一些」。

【職安修例篇】

文˙ 曾曉玲

{ 圖 } 馮凱鍵、資料圖片

{ 美術 } 張欲琪

{ 編輯 } 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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