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計劃第一階段的優化措施今日生效。措施包括每名存戶於每家銀行的存款保障額由50萬港元提升至80萬港元;調整銀行供款機制,令存保計劃下的存款保障基金能在保障額提高後的合理時間內,達到基金目標金額;以及簡化就私人銀行客戶進行不受保障存款交易時的負面披露規定。
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劉燕卿表示,樂見第一階段的優化措施順利落實,特別是銀行存戶由今天起將受惠於提高至80萬港元的保障額。委員會已展開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的認知,並繼續與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確保第二階段優化措施於明年1月順利實施。
第二階段的優化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措施施包括為受銀行併購影響的存戶提供優化保障,以及要求計劃成員於電子銀行平台展示存保計劃成員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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