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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員恐嚇學警「畢唔到業」判囚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24日20:03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4日19:00
被告楊惠俊(左)申請保釋遭拒,即時收監。
被告楊惠俊(左)申請保釋遭拒,即時收監。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二歲男送貨員去年二月十二日,在運送司華力腸往香港警察學院途中,稱「一時貪玩」和「心血來潮」而在社交平台上拍下照片,配上「我要你哋全部畢唔到業」字眼,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指,被告針對的是整個學警群體,有人擔心因而不能順利畢業,而他們擔當服務市民、維持社會治安的角色,法庭有責任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乃判被告入獄七個月十五天。辯方申請保釋外出候上訴,但遭劉官拒絕,即時收監。

劉官反駁辯方指,本案罪行性質較同類輕微,指即使限時動態只維持二十四小時,但不排除有人仇警的情緒受激發,作出進一步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明言不會考慮判處被告楊惠俊社會服務令,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

至於被告稱因為案件感到有壓力,是所有犯案者可以預期的後果,故以九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初犯、有歉意為減刑因素。

劉官裁決時指,不接受被告只是「戲言」的說法,指他的言論經過思考;加上他使用涉案帳戶已一段時間,追蹤者人數眾多,必然知道動態內容會透過其他途徑發放至朋友以外的人士,最終被警察知悉,明顯有意圖向警方作出威嚇,而使對方受傷害。

辯方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對法例不熟悉和對社交平台的使用存在錯誤觀念,僅意圖向追蹤者炫耀,不知道為對方造成的傷害會如此大。他在事後感到後悔,不再發表個人政見,明白在任何場合都應慎言,在此向警方致歉。

案件編號:東區 二三四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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