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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入禀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分 不排除司法覆核禁警使用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17日04:49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7日04:49

過去半年的反修例運動中,警方使用逾 17,000 枚催淚彈,其化學成分一直讓公眾疑慮。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日(17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分,案件將會在 2 月 12 日提訊。許智峯又指待法庭頒下結果後,不排除會申請禁制令及司法覆核,禁止警方使用對人體致害的催淚彈。

許智峯表示,是次入稟全依靠早前參與眾籌的 7,600 名市民支持,形容是公眾對警暴的一種抗衡。警方現時沒有約制地使用催淚彈,政府高官又拒絕披露催淚彈成分,稱不會對人體有影響,使他質疑政府的說法:「警方指使用催淚彈是為公眾利益,但市民的公眾衛生豈非更大的公眾利益?」

他表示警方「有武器係手唔係大曬」,認為他們使用具殺傷力的武器時需有約束,亦要公開透明地向公眾交代。他反問一旦催淚彈被驗出有害成分,確認會影響市民健康的話,「呢啲損害警察係唔係會賠償?」他希望法庭明白其入稟是市民的合理訴求,又透露待法庭頒下結果後,不排除申請禁制令及司法覆核,禁止警方使用對人體致害的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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