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隨着「極端情況」午夜12時結束,僱主應向僱員提供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考慮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予以體諒並彈性處理,例如容許上班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給予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處方又提醒僱主,不應無故拒絕發放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或扣減假期以補償工作時間。僱主如違反《僱傭條例》,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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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表示,隨着「極端情況」午夜12時結束,僱主應向僱員提供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考慮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予以體諒並彈性處理,例如容許上班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給予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處方又提醒僱主,不應無故拒絕發放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或扣減假期以補償工作時間。僱主如違反《僱傭條例》,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