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4日)凌晨零時許,2名分別年約20至30餘歲男子偕同一名小童,駕乘寶馬私家車抵達慈雲山毓華街一間中學對開掘頭路,偷偷燃放一個約16發的小型煙花。
適時有執法部門人員在附近一帶進行打擊違法燃放煙花罪行,剛巧巡至上址,隨即上前制止,調查後將涉案2名男子拘捕,連同檢獲煙花證物帶署扣查。據悉,事件中同行的小童,則由接獲通知的一名親友到場將其接走照顧。
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4
偷偷咁玩真係咁開心?
PS 鬼叫你哋唔係圍村友咩
2023年01月24日11:13
@realRyotaNakanishi🗽
偷偷放鞭炮🧨是不可能的🫥🫥🫥
2023年01月24日08:31
→狝~象形黃畜冚家大劣🐔又寫甲骨文
死黑衣又犯法
2023年01月24日01:55
B
又係啲垃圾黃黑凌晨跳出去搞破壞
2023年01月24日08:4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