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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灣仔區議員:局長解說後收更多查詢 不少法團仍糾結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1月18日00:50 • 發布於 01月17日00:59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日就四月起實施垃圾收費衍生的疑問解畫,不過有區議員指,局長公開解釋後,收到更多法團就政策查詢,指不少大廈法團仍在糾結緊如何處理。

有物管公司代表指,不少法團仍然未與物管公司商討好收集垃圾的實際安排。

灣仔區議員李碧儀:收到更多查詢不理解政府說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就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收集垃圾的做法解說,指做法並非「包底」,而是物管公司在過渡期內為住戶「執手尾」,強調所有住戶都要買指定垃圾袋包住垃圾。

灣仔區議員李碧儀早上在電台節目表示,昨日局長公開解說後,她收到更多電話查詢,不理解局長的說法。她指,以往在區議會,環保署人員提出由法團購買大型指定垃圾袋,為無用指定垃圾袋的住戶處理垃圾,但不少法團認為做法不合適,無理由要由法團出錢為不守法的居民處理垃圾 ,因此不少大廈仍在糾結和探討如何可以做到既能守法,同時鼓勵住戶用指定垃圾袋,法團又可以免除責任。

她又指,現時很多街坊用一些用剩的膠袋當成垃圾袋使用,但垃圾徵費實施後,卻需要購買新的垃圾袋,認為製造了更多垃圾,很多街坊覺得難以理解。

物業服務業界指物管公司或法團需訂立有明確做法

香港物業服務聯盟主席甄韋喬表示,政府過去有向他們解釋新措施,但很多大廈或屋苑未確定如何處理及釐清責任問題,有機會需要清潔公司收集,增加成本,認為最重要是大廈法團有明確收集垃圾的做法,但實際上很多法團仍然未與物管公司商討好實際安排。

環保署:物管公司「包底」或會會誤導住戶 收到舉報會執法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亦再就「包底」問題解釋,指法例上要求住戶拿去公眾收集點的垃圾一定要使用指定袋包好,否則會被罰款1500元。

她指,若然物管公司將大型指定袋墊在大垃圾桶內,會誤導住戶,令他們以為不用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好自己的垃圾,亦帶來雙重收費的問題,指一個100公升的大型指定垃圾袋收費11元,並不化算,亦會反映在管理費上,指物管公司應該勸籲居民用指定垃圾袋扔垃圾。

綠色和平:垃圾收費計劃或非完美 惟自然有解決辦法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在本台節目指表示,市民對措施的認知與政府的宣傳力度仍有落差,雖然行內人士認為政府已制訂多項指引,但不少市民似乎仍未理解,亦不知道應如何跟隨指引。她指,不預期計劃一推出就完美,但政府應盡早設立溝通或查詢渠道,一旦推行過程中遇上問題,可讓有需要的市民知道應如何處理。

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頴妍表示,反對物管公司以「全包」方式,處理整棟樓宇的所有垃圾收費,認爲行為違反污者自負原則。她又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執法隊伍,加強執法工作,堵截市民法棄置問題,有需要時可以貼出告示,將違規單位、違規垃圾數量等詳情列出在哪一戶,增加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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