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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唐青儀發起組織「齊惜福」遭入稟追討逾37萬裝修尾數 反對分案申索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09月30日09:28 • 發布於 2022年09月30日09:28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由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妻子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非牟利組織「齊惜福」,遭室內工程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安裝冷氣、室內裝修和閉路電視電力系統工程尾數,合共逾21萬元,今(30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聆訊。申索人早前分3案追討,卻遭「齊惜福」一方反對,並指部分是後加工程項目,非獨立項目。申索人則反駁,3案涉及不同日期的工程,亦涉不同師傅。暫委審裁官紀順治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8日提訊及辯論。

原申索37萬 惟礙於金額上限只追討21萬

3宗案件的申索人皆為「意建築師有限公司」(I Architects Limited),分別於去年11月和本年2月提交申索書。被告人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據「齊惜福」網站所述,梁唐青儀為發起人及贊助人。

申索人早前分3宗案件追討,其中2宗拖欠款項超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追討上限7萬5千元,所以申索人分別只追討7萬5千元,放棄餘額。換言之,「齊惜福」被指拖欠款額逾37萬元,惟礙於追討上限,工程公司只追討21萬元。

「齊惜福」反對申索人分案 指涉及「訴因的分割」

被告人早前反對申索人將追討項目分為3案處理,並指會涉及《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 第8條「訴因的分割」條例,該條例列明「任何申索,不得單為使每筆申索款額不超越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範圍,而被分拆或分割為多宗申索,在審裁處分開追討」。該條例主要是避免有人將同一事件分案追討,以避開最高追討額的限制。

申索人強調3案追討涉及不同日期的工程

暫委審裁官紀順治指,若審裁庭裁定申索人涉「訴因的分割」,將會剔除其餘兩案,因此只能追討最高7萬5千元,又指若他希望追討更多金額,可入稟區域法院。代表申索人的公司董事陳發添指,不認為涉及「訴因的分割」,因3宗追討涉不同的工程,日期及師傅亦不相同,分別為電力、store room及冷氣工程。他表示需時準備口頭陳詞,但表明不打算入稟區域法院追討。

「齊惜福」指部分追討為後加項目

代表被告人的劉先生則回應,申索人在合約列明有部分是後加項目,並非獨立項目。他又指申索人沒有提供最終完工日期,導致無法向中電申請安裝電錶等,以致店舖無法開張營運。

案件押後至明年2.28提訊及辯論

最後紀官指示申索人於11月11日前向被告人呈交有關證人供詞及文件理據,而被告人需於12月23日前呈交回應文件。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8日提訊及辯論。另外,紀官接納被告人申請,批准3案一併處理。

據申索書所述,於2021年1月18日及6月3日期間,被告人「齊惜福」委託申索人「意建築師有限公司」進行供應及安裝冷氣設備工程和裝修工程,即長沙灣麗閣邨麗薇樓地下5A及B號舖的 store room 3 及廚房。雙方以書面方式協議,安裝冷氣工程的合約總額為423,780元,申索人已收取211,890元,尚欠尾款211,890元。室內裝修工程合約總金額為169,910元,申索人已收取76,459.50元,但被告人尚欠款93,450.50元。上述兩項工程於去年8月26日完成,工程尾數須在90日內支付。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追討上限為75,000元。申索人現就上述兩宗案件各自申索款項75,000元及有關訟費,工程費餘額則放棄。

至於第三宗案件,申索人指2021年5月4日期間,被告人委託申索人進行供應及安裝電力予閉路電視系統的工程,合約總額為134,440元,申索人已收取67,220元,但尚欠尾數67,220元。工程於去年8月26日完成。

案件編號:SCTC003792、005032/2022、SCTC0390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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