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兼職補習老師涉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扯下3幅放在路旁的國旗,並棄置垃圾桶,被控1項侮辱國旗罪罪成,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23歲被告彭子健由囚車押送九龍城裁判法院。控罪指,他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
官:被告求情信稱尊重國旗僅表面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認為被告求情信提到尊重國旗的重要性僅流於表面,並無承認自己罪責,毫無悔意,呈堂片段顯示被告將不屬於自己的五星旗扯下,捏成一團掉入垃圾桶,行為明顯是輕蔑、鄙視、嘲弄國旗,判監是不可避免。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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