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歌手 邱軍 涉嫌於去年12月27日在基隆開車撞上在路邊排班的2名計程車司機後肇逃,導致1死1傷。基隆地方法院本週二(1月7日)召開羈押庭,裁定邱軍收押禁見。
綜合台媒報導,邱軍週二穿黑色外套、戴黑色帽子、並戴口罩,下車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酒駕、要不要向死者和家屬道歉不發一語,快步進入基隆地檢署接受檢方訊問。
檢方偵訊2個多小時後,認定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當晚7點30分左右收受檢察官聲請羈押聲請書及卷證,法官閱卷後,晚間9點開庭審理,裁定邱軍羈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過年。
法院表示,針對邱軍發生車禍的原因,檢察官於羈押聲請書內,認為邱軍有酒後駕駛,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
法院也說,邱軍的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的可能,檢察官認為邱軍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對此,邱軍所屬的經紀公司金星娛樂除了對受害家屬致歉之外,也指出邱軍對公司隱瞞案情,並繼續登台演出,已經違反合約,將立即研議與邱軍解約,同時強調將配合檢方偵辦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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