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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B上載快測陽性及吉野家照 稱「實去多啲藍店」男子否認使人蒙受感染危險罪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1月30日10:18 • 發布於 2023年01月30日10:18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一名水果店職員涉去年2月在FB群組「黃色經濟圈」上載吉野家食物照,稱「今日喉嚨痛口淡淡,想食啲湯米…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並上載陽性快測棒照片。被告亦涉曾搭港鐵,被控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否認全部控罪,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庭上透露被告於上載照片當日曾兩度進行核酸檢測,當局分別於4日後發出「陰性」結果,以及於8日後發出「陽性」結果。

被告雷寶林(41歲、水果店職員),被控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獲准保釋,但現正因另案還柙。

被告兩度往核酸檢測 分別出現陰性及陽性結果

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控方承認事實指,政府於2022年2月26日宣布,若市民快速測試陽性後,均應視為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的人,應留在家中不應外出。

被告曾4次向政府檢測站呈交樣本,結果如下:

2月21日到西九龍普通科門診
2月27日發出「陰性」結果

2月24日到西九龍普通科門診
3月4日發出「陽性」結果

同日(24日)再到楓樹街遊樂場檢測站
2月28日發出「陰性」結果

3月4日到西九龍普通科門診
3月7日發出「陰性」結果

醫生供稱不排除環境導致「假陽性」

另外,衞生署高級醫生(傳染病資訊系統)楊偉傑出庭作供,他隸屬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監測科傳染病資訊系統組。他接受被告盤問,被告問他如何界定「假陽性」,醫生指分為「敏感度」及「準確度」,前者用以找出陽性個案,後者是找出假陰性個案。被告亦問到環境可否導致「假陽性」,醫生指不排除這個可能性,但快速測試陽性很大機會出現核酸測試亦陽性。

被告曾上載吉野家食物照 稱「今日喉嚨痛」

拘捕被告的偵緝警員17603李俊鴻供稱,他駐守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當日在被告位於鴨寮街的住所樓下截停他,並向被告解釋調查原因。警員指被告於2022年2月24日在Facebook一個名為「香港黃色經濟圈」的群組,張貼了一張「吉野家」食物照片,附有文字寫道:「超過兩年無去過吉野家,今日喉嚨痛口淡淡,想食啲湯米,明嘅就明,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被告亦曾張貼一張快測陽性的照片。

被告在警方要求下自願取出電話,警方發現其電話內的Facebook連着帳戶「Paul Paul」,確定與案件有關。

被告警誡下承認曾發出帖文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嗰帳戶係我嘅,我有post過呢啲帖文,不過已經剷咗啦,對唔住」。警員將被告的說話寫在記事冊上,並由被告簽署。

被告於盤問階段澄清,該快測陽性照片是張貼在其個人Facebook帳戶,只有吉野家的食物照是張貼在群組,警員同意。另外,警員承認在拘捕被告時沒有見過其快測棒,亦不知是甚麼牌子及在哪裏買。

時任衞生署緊急應變項目管理處、緊急應變及演習科的偵緝警員17678莫淯麟則確認,衞生署於3月26日才向被告發出隔離令。被告另外稱,隔離令是他被捕後才收到的,在之前沒有收到短訊通知。

裁判官李志豪裁定本案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將於明天作供。

控罪指被告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COVID-19),藉身處在該地方及在其內作出的行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控罪指稱他曾到的地點如下:

2022年2月24日:西九龍中心2樓「吉野家」、汝州街257號地下「炯記手撕雞」

2月25日:港鐵深水埗站開往旺角站的列車、旺角西洋菜南街51號友誠商業中心地庫「美心MX」、港鐵旺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深水埗欽州街黃金中心地庫「惠康超級市場」,及西九龍中心4樓「百佳超級市場」

2月26日:港鐵深水埗站開往尖沙咀站的列車、尖沙咀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

2月27日:港鐵深水埗站開往尖沙咀站的列車、尖沙咀站開往深水埗站的列車

2月28日:深水埗欽洲街56號地下「海港冰廳」

案件編號:WKCC29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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