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涉屯門單位內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 60歲被告保釋候訊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17日04:2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17日04:22
被告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示意圖)
被告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示意圖)

60歲男子涉嫌於2016年強姦及猥褻9歲女童,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女童法證報告及其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3萬元、不得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被告HHL,被控於2016年某一日,確實日期不詳,在香港新界屯門某單位強姦及猥褻侵犯X,而她當時年齡約9歲。

法庭記者:曾卓琳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