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福建泉州南安梅山鎮男子戴某華殺害媳婦(新抱)並焚屍拋於野外,周二(22日)被執行死刑。
事發當晚7時許,戴某華因瑣事與媳婦侯某雯口角,在家中用手臂扼死對方,隨後開車往市內一個垃圾場燒屍,再拋屍於山溝中。戴男丟棄侯某雯的手機等證物後,誤導尋找老婆的兒子戴某河,試圖逃避涉案嫌疑。
案發翌月,戴某華被捕,經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他不服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其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手段殘忍,應予嚴懲,裁定維持原判。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2
Stan
基本日常,可惜無陳同佳咁幸運,有藍絲議員養住佢
2小時前
Miles
終蝈好安全
2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