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8歲男子被指在23條立法後,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內容。他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58歲被告區建威,報稱無業。控方今日申請押後,以便檢視相關電子設備。辯方沒有反對押後,也無保釋申請,裁判官遂下令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27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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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狝~象形甲骨冚家大劣🐔終於承認自己係🐕
班畜牲黃唔知驚
畜牲黃Xi Lun怕未?
06月21日05:24
白雲龍
惡法!文字獄!
06月21日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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