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將於今個月22日起生效, 記分制涵蓋影響的士服務質素,而在現行法例中屬刑罰較高的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包括濫收車費、拒載及兜路等。按嚴重性被劃分為三級,分別記10分、5分及3分。當的士司機在兩年期間被記10分或以上,須在指定時間完成修習服務改進課,或記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則停牌期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運輸署表示,考慮到市民對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殷切訴求,政府參考現行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記分制。加強對的士司機不當行為的阻嚇力,以打擊業內的害群之馬,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和行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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