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今日(27日)公布,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社署表示,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12月6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上述金額1.3%,共惠及約160萬人。
政府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上調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0.2%,同樣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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