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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黃之鋒曾坐監官司纏身 被斥新生代漢奸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9日04:3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9日04:37 • on.cc 東網
黃之鋒曾經歷牢獄生涯,且目前仍官司纏身。
黃之鋒曾經歷牢獄生涯,且目前仍官司纏身。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獲通知區選提名無效。生於1996年的黃之鋒現年僅23歲,已曾經歷牢獄生涯,目前仍官司纏身。他是香港眾志創黨成員,亦曾任學民思潮召集人,在近日的反修例風波中,黃被內地官媒點名批評為香港「反中亂港」分子,直斥其與「叛國亂港四人幫」之一的李柱銘是「一老一小兩個小丑」,二人不斷在外國國會「賣港辱國」,又指成立學生組織「學民思潮」的黃,是2012年「反國教運動」的始作俑者。

內地官媒又稱黃在2014年9月違法佔領行動中親自發動中學生罷課等,形容他是美方勢力在香港的代言人。黃之鋒經常被指到國外「唱衰香港」,官媒曾形容他為亂港分子,主動「賣身」予美國主子,是「新生代漢奸」。

此外,官司纏身的黃之鋒曾多次出入監獄。資料顯示,俗稱「雙學」的學聯和學民思潮,於2014年9月發起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行動,迫使佔領行動提早啟動,其中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事後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及後再加刑至監禁6個月,最終他上訴至終審法院,去年2月獲終院裁定上訴得直,恢復原審判決。但黃同時曾參與歷時79日的違法佔領行動,至今未被起訴。

同於佔領行動期間,黃與其他示威人士阻礙執達主任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現場,他事後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去年1月在高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服刑6日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今年5月16日判他上訴減刑得直,改判即時監禁2個月,他於今年6月中刑滿出獄。

及至近期的反修例事件,黃亦因參與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捕,其後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初再訊。

另一方面,黃亦曾挑戰香港的選舉制度。2015年時他19歲,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將參選立法會的年齡限制,由21歲降至18歲。惟原訟庭翌年開庭聽取陳詞後,同年6月頒下判詞,決定不受理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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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就算係司徒華都唔會反中啦,真冇腦。
    2019年10月29日09:20
  • 殺牠死滅🪳
    鼠目猴腮 黃之鋒
    2019年10月29日12:37
  • wayne
    黃髮官好野下,判黎判去最後都係坐得2個月,難怪坐過監仲可以參選
    2019年10月29日11:02
  • This rubbish Vietnamese cockroach rioter ex covict paid dog of America and Taiwan should be jailed for life or shot dead by live bullets when rioting He dont deserve any pity as he only wants to drstroy Hong Kong
    2019年10月29日09:45
  • 廖達新
    汉奸万岁? 内奸千岁? 工贼百岁? 叛徒多少岁?
    2019年10月29日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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