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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生效|內地嚴管電子煙!經營企業需申專賣許可證 禁公共場所賣廣告

BossMind

更新於 2022年09月29日07:13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9日07:14

內地加強電子煙監管!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關於加強電子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10月1日起從事電子煙生產經營的企業,應當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包括電子煙生產、霧化物生產、批發及零售企業等,須透過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進行交易,其運輸亦需接受煙草專賣局監管,根據相關規定製作、隨附物流單證。

思摩爾高位累跌九成

受消息影響,思摩爾(6969)曾跌逾7%至9.2元,創上市新低;若與去年高位89.24元相比,股價已累跌九成。

該通知重申,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律不得開展電子煙相關生產經營業務,獲證企業亦不得超過許可範圍開展生產經營業務。不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即沒有通過技術審評的產品不得在境內市場銷售,而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與通過技術審評的產品信息必須保持一致。

禁止舉辦電子煙展會

此外,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交通工具及戶外發佈電子煙廣告,同時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廣告,以及禁止舉辦推介電子煙產品的展會、論壇及博覽會等。

至於寄遞、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及入境攜帶電子煙產品實行限量管理,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密切留意BossMind動向!立即C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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