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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報指在學生會去向事宜 中大生應有表達及決策權利

香港電台

更新於 2021年10月08日20:16 • 發布於 2021年10月08日01:32 • 香港電台 RTHK

中大學生會宣布解散,《中大學生報》指出,當日學生會代表會在聯席會議上通過的議案,學生會只是「停止運作」而並非「解散」,議案與學生會及校方聲明內容有出入,反對將「停止運作」表述為「解散」。
《中大學生報》在社交網站回應事件時指出,解散學生會關乎全體中大學生利益,應由投票決定。而《會章》亦並無任何有關解散學生會正當程序的條文,認為中大學生在如此重大、影響自身利益的事宜上,應有表達意見及決策的權利。
中大校方昨日指,對學生會解散感到遺憾,過渡期間,中大學生事務處將處理以往由學生會負責的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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