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示威者上周日(19日)於旺角聚集,及後與警方發生衝突,期間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指用磚襲擊警員的右手,案件於 21 日提堂時,被告因留院缺席聆訊。男學生今日(23日) 出院後,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男學生今需坐輪椅出庭,由庭警推至犯人欄。案件押後至 3 月 19 日再訊,男學生獲准保釋,但需宵禁及禁足登打士街一帶。
被告陳軍佑(16歲,學生),被控於本年 1 月 19 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襲擊一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X。辯方日前向法庭投訴指,警方制服被告後,仍以警棍毆打被告的頭和腳,又在警車上毆打其傷口;被告被帶回旺角警署後,繼續遭警員毆打。
禁報道警員身份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3 月 19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准以現金 5 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踏足登打士街一帶、每晚 10 時至翌日上午 6 時需宵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控方另申請禁止報導令,禁止仼何人士及傳媒報導仼何可辨別涉案警員身份,即被襲警員 X 及拘捕警員 Y 的身分,控方指相關申請是由兩位警員提出,以防被起底。控方指,會將兩名警員的身分向辯方律師揭露,辯方因此不反對控方的申請,相關申請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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