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聖保羅男女中學被指搜查學生電腦 教局私隱署聯絡了解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3月29日12:10 • 發布於 03月28日12:17

近日有聖保羅男女中學的學生在網上匿名帖文,投訴學校要求學生交出自費購買的私人電腦,供校方搜查,當中包括個人資料及聊天紀錄等,並檢取有關資料備份,質疑校方侵犯學生個人私隱,涉違反《私隱條例》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校方回應時,證實有收集學生電腦內的程式安裝及使用紀錄,目的為防範學生不慎使用電腦,從而危及校園網絡安全。

校方:檢查旨在防範感染電腦病毒或惡意軟件程式

聖保羅男女中學回覆本台查詢時指,今次檢查旨於以抽樣形式了解學生在校內使用電腦的情況,並防範因不慎使用而感染電腦病毒或下載任何惡意軟件程式,從而危及校園網絡安全。校方又指,過程中使用的USB只收集了學生在校內上課期間的瀏覽紀錄、程式安裝及使用紀錄,相關資料在檢查及跟進後,會永久銷毀。

校方指,學校早已推行電子學習,政策訂明學生在校內使用平板電腦時,只可作學習用途,強調今次檢查參考自教育局建議與家長及學生簽訂的「自攜裝置及可接受使用政策」,校方向來非常重視學生的個人私隱,致力確保學生能在安全的學習環境下成長,包括網絡安全。

網上帖文指控校方搜查電腦並備份資料 引起學生恐慌

有多名自稱是在校學生的用戶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學校推行學生自備電腦學習政策,學生入學時需要自費購買一部電腦,近日校方以發現學生以自攜電子設備(BYOD)「打機」為由,要求學生交出電腦供檢查,以USB將學生的資料備份,並在電腦上安裝疑似活動追蹤程式。校內消息指表示學校職員期間會查看同學的個人訊息內容,以及電腦中的個人文件,照片,以及聊天記錄等,引起學生恐慌,並引述有老師指,相關檢查會定期進行。

另外,有學生指校方曾要求學生簽署一份同意書,當中有條文定明校方可以取得學生電腦內一切資料。不過有學生質疑,學生自資購買電腦,屬於自己財產,在家中使用電腦的紀錄被校方管控,亦被禁止安裝任何非學習程式,若有任何打機紀錄或非學校認可程式,會被記過和責備,質疑校方無限擴權。

教育局:已聯絡學校 要求校方檢視校本機制

教育局回覆本台查詢時指,最近接獲有關查詢,已聯絡學校了解事件,並要求學校檢視有關處理學生個人資料的校本機制。局方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繫,以提供意見及協助。

教育局指,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如《學校行政手冊》,提醒學校在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必須確保收集資料的目的和方式、資料的使用、資料的保安及查閱,以及披露資料等方面,均符合《私隱條例》的規定。

私隱專員公署:主動接觸學校了解事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至今沒有收到與事件相關的投訴。公署會主動接觸相關學校,了解事件。公署又指,一般而言,所有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從《私隱條例》及6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大律師:學生應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簽署同意書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校方若果一早已收集學生簽署的同意書,並在同意書中列明校方可以取得學生電腦內一切資料,校方的確有權檢查有關裝置的所有資料;不過由於年幼學生有機會不理解當中條文,有機會出現誤解或不清楚自己的權利,獨自簽署有機會對學生造成不公,認爲學生應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才簽署同意書。

陸偉雄又指,學生或家長若然質疑校方有關行爲侵犯私隱,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有權要求校方交出收集的資料、聲明書及收集原因等作調查,若發現有關行爲侵犯私隱,可要求校方交報告,並發出指引,提醒學校適當的做法。他相信,隨著BYOD在香港愈來愈普及,未來會有更多機會出現有關問題,建議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指引,訂明遇到同類型問題時應如何跟進,以及如何避免侵犯私隱問題。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